哪知女人还没找到他,四少爷先找到了。
冤家路窄。
四少爷叫来几个下人,往他身上扔石子。
他一点也不怕,心里还是那句话,只要扔不死我,总有一天,我拿石子扔死你。
“砰!”
一块石子砸中他的右手,手一松,身子就不停的往下滑。
忽的,一阵巨痛从身下传来,他大喊一声“痛死我了”,直直地坠了下去。
再醒来时,人已经在床上,身下被缠了厚厚的一层。
那女人目光复杂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很多天以后他才从下人嘴里知道,自己或许已经成了太监——
尖锐的树枝划伤了下面,郎中硬生生给缝好的。
六岁的陆时,并不觉得那是件多么严重的事情,他只是担心四少爷会不会趁他养病的时候偷偷溜了。
又是卧床三个月。
三个月后,那女人把他往采石场一放,头也不回的走了。
就这样,他半天跟野汉子们混在一起,半天读书、写字,日子过得充实无比。
每天夜里往床上一躺,眼睛一闭,睡得贼香,还能打出一串小呼噜。
至于四少爷,听说出事的当天,就被他娘老子送到金陵府去了,现在在夫子庙的国子监里读书。
他不急。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仇先记着。
日子一过,就是六年。
十二岁零一个月的时候,陆时突然想进私塾读书。
不想学什么,就想跟人比比,自己的书读得怎么样,顺便再打几场架,看看自己能一挑几。
他把这个念头跟那女人说了,女人二话不说,直奔陆家大爷的书房。
女人之所以这么上心,的确是因为听了算命先生的话,但那算命先生,是陆时自己花钱从外头找来的。
那些大富大贵的话,自然也都是胡诌出来的。
十二岁,他已经学会了谋定而后动。
刚进私塾,陆时很是有些新鲜感,毕竟自己读书是野路子,上不了台面的。
一年后,他就觉得这书念得是……越来越没劲儿。
什么狗屁先生,文章做的还没他好呢。
那些书生们更是一个比一个弱,别说一挑几了,他一个打所有人,都绰绰有余。
于是,他就天天逃课去外头玩。
六合县就那么屁大点地方,没什么好玩的,他胆子也大,一个人坐了摆渡船,往金陵府去。
有个仇,他还没报呢!
十里秦淮生春梦,六朝烟月荟金陵,那是何等销魂的一个所在。
他混在茶肆,听说书先生讲奇闻异事;
他坐在游舫上,看妓女弹琵琶,唱江南小曲儿;
他坐在金陵府国子监的门口,看来来往往的书生高谈阔论,意气风发……
他觉得很羡慕,心说早晚一天,自己也要过这样销魂的日子!
四少爷在国子监读书,听说书读得不行,小乌龟倒是睡了一个又一个。
陆时这会已经懒得打打杀杀了,直接写了封信,寄给书院的先生,严厉地指出读书人好玩男风,是伤风败俗的行径,若书院不处理,便有违孔孟之道。
两天后,四少爷灰溜溜地回到陆家,至于后来怎么样,他压根一个字都不想打听。
陆时在金陵府游荡了整整六天后,做出了一个惊天骇人的决定——他要去京城。
茶肆里,说书先生说的是京城高门里的趣事儿。
游舫上,客人们是从京城来的,官话说得倍儿正。
国子监门口,书生们聊的是京城的国子监。
京城,天子脚下,百官云集,高门林立,那是天下读书人,做官的人都向往的地方。
这个决定,发生在陆时十四岁零三个月。
然后,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来为自己的京城之行做准备。
两年后。
他怀里揣着一百五十两私房银子,按书里所说的“百善孝为先”,把自己的想法和那女人说了。
还好心的问一句:你要不要跟我一道走。
那女人怔愣了片刻,冲到院子里拿了根棒槌进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打。
一边打,她还一边骂,那张擦着胭脂的腥红嘴里,迸出一个又一个恶毒的字眼。
打累了,骂累了,她就往地上一坐,捶胸嚎啕大哭,好像她是这世上第一等的伤心人。
太特么的王八蛋了。
他爬起来,啐了一口,转身回了房间,夜里醒来的时候,发现那女人瞪着两只大眼睛,坐在他床边,像只女鬼。
不,像个醉鬼,身上一股酒味。
第382章 男人
醉鬼开始说话。
说她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只不过养在外面,八岁的时候,亲娘病死了,被爹接到了宅门里。
在宅门里金汤玉水的养了两年,嫡母三千两银子把她卖给了一个老员外。
那老员外六十出头的年纪,牙都掉没了,还天天晚上啃她,最后就死在她身上。
员外的两个儿子说她害死了他们的爹,要她偿命,吓得她往脸上抹了一层厚厚的锅底灰,连夜卷铺盖逃了。
一口气从北方逃到了江南的阳羡县,最后昏倒在江家门口。
江家用二两银子把她买下来,做了府里的丫鬟。
哪曾想,又被江家的几位爷盯上了。
那些爷们白天一个个人模人样,嘴里说着礼义廉耻,夜里像条发情的狗一样,痴迷着她身子。
她说,她一个女人长得好看,就是罪过。
后来到了陆家做陪嫁丫鬟,新婚的当天,四爷和江氏行完房,借口去净房冲水,就把她这个陪嫁丫鬟给拖了进去……
还说陆家的男人之所以不敢把她赶出陆家,是因为每个月,他们都会用一顶小轿,偷偷把她送到县令的床上。
县令管着陆家的采石,陆家从前送银子,如今那县令胃口大了,银子、女人都要。
她说,那县令不是什么好东西,也从来没把她当成人看过。
说着,说着,她嘤嘤嘤哭起来,哭自己命比黄连还要苦,然后,她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匣子,狠狠的砸在他怀里。
“滚吧,你个小杂种,滚得远远的,一辈子都不要回来。”
他打开匣子一看,里面静静的躺着几张银票,一瞬间,他鼻尖又闻到了娘的味道。
“你到底跟不跟我走?”
“跟你去要饭啊?”
女人摇摇晃晃站起来,咯咯笑得直喘气,“老娘好日子还没过够呢!”
他急了,“那你说,我到底是谁的儿子?”
她突然转过身,眼神凶狠地看着他。
“你就是个杂种,野狗,是个地地道道的畜生,你谁的儿子也不是,他们不配,谁都不配,没有人配……”
月光下,三十出头的女人,腰肢依旧很细,颈脖纤长,皮肤白得像玉一样……
陆时不知为什么,眼眶突然有点发热,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涌出来。
他没好气道:“别死得太早,说不定我这个杂种,还真有让你荣华富贵的那一天。”
“我呸!”
女人朝他碎了一口,“做你的春秋大梦呢,也不撒泡尿照照自个。”
……
十六岁零二个月。
在一个秋阳高照的日子,陆时大摇大摆的走出陆府,到街角雇了一辆马车,直奔扬州。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
石场的那些汉子们说,扬州的瘦马都是人间尤物,他得试一下自己真太监,还是假太监。
陆时不知道男人对这种事情,是不是都是无师自通,反正他是。
他感觉自己像冬眠了数年的蛇,一下子被唤醒过来。
从那天起,扬州的欢场上,多了一个年轻英俊的书生。
这书生有一副像采石汉子的健硕身材,她们为他争风吃醋,为他要生要死。
陆时有生来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围绕着,爱慕着,这里没有人叫他野种,杂种,小畜生,她们都含情脉脉的喊他陆郎。
陆郎,哪里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