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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耽美 > 和农场主相亲对象闪婚了 > 和农场主相亲对象闪婚了 第94节
  “好的,但我……”
  “什么?”
  庄硕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一下:“总觉得人家都是发展得很好很规模的公司,南溪农场太……”
  郎洋洋明白了他的意思。
  想到之前那些企划书、公司官网什么的,都是后来才慢慢包装起来的。
  可能是在农博会上看到别人做得很好,有点自卑了。
  郎洋洋转头看他,很认真的说:“但我们底子是好的,就像一个穿得很破烂的帅哥一样,我们洗个澡换身衣服,走出去照样能吸引到人。”
  庄硕被郎洋洋形象的比喻逗笑。
  “而且不如别的公司有规模也没关系啊,也会有人觉得我们这种简单原生态的更好,不争取一下怎么知道我们没有机会。”郎洋洋很罕见地给庄硕打鸡血。
  庄硕看他一眼,抿着嘴笑。
  郎洋洋:“笑什么……”
  庄硕:“很佩服你,很欣赏你,很喜欢你。”
  对方发出彩虹炮攻击,郎洋洋倒不知道怎么回了,只能嘟囔一句“聊工作呢”。
  “洋洋,在接触新事物在工作上,你比我聪明也比我勇敢很多,你工作的时候虽然会变得冷酷无情,但特别帅气。”庄硕说了真心的话。
  郎洋洋诧异,这两年在工作方面郎洋洋是把自己当懦弱发的逃兵的。
  开了brookside之后好了一些,但庄硕的夸奖不像假的。
  庄硕又偷偷看他一眼:“真的,没有你哪有农博会哪有官网啊,你现在还在给我想销路的事情。”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郎洋洋也做了这些事情,并且做得越来越顺手。
  郎洋洋笑了下,说:“那看来那几年的工作没有白干,还有有用武之地的。”
  庄硕:“这也会那也会,还会做南瓜吐司,简直太厉害了。”
  “哈哈哈哈哈。”
  庄硕这两天提到南瓜吐司的频率很高,郎洋洋也不打算再拖延了。
  回到brookside,悠悠正在给维修师傅打电话,叫人过来修修店里面的坏掉的局部灯,郎洋洋进烘焙室开始准备材料。
  “做得成功的话,烫种法吐司比戚风都要软。”郎洋洋说。
  烘焙室的窗口围了四个人,整个店的人都在了,在场的人只有悠悠吃过南瓜吐司。
  就连学习了两年烘焙的小影也遗漏了这一款。
  郎洋洋依次往玻璃碗里加入高筋粉、糯米饭、盐。
  “烫种是让吐司松软的关键。”
  庄硕:“烫种是什么?干嘛的?”
  “烫种就是……”郎洋洋抬头,试图跟庄硕解释什么是烫种,和波兰种、老种、中种、鲁邦种又有什么区别,但是在场除了小影,大家的眼神都是那么清澈。
  他拿起开水壶,倒进玻璃碗里,说:“加了开水的就是烫种。”
  “哦~”众人点头,只有小影抿嘴。
  烫种制作完成之后放进冰箱里冷藏,庄硕帮着一起给南瓜削皮切块,放进烤箱里烤熟。
  庄硕拿了南瓜籽先回家一趟。
  小影写字条问他:“为什么是烤的?”
  郎洋洋给她解释:“蒸的会影响到南瓜的香气,而且水分含量容易过高,烤箱烤的话一定要盖上锡纸,保持南瓜的软糯和水分。”
  小影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只要发酵好烫种,把控好面团和南瓜的湿度就可以,其他的做法和普通的吐司差不多。”郎洋洋说。
  小影来了之后郎洋洋对研发的热情有上升,一是小影能分担很多基础的工作,二是两人的知识非常互补。
  小影基本功很扎实,郎洋洋则是创意和小细节突出。
  备好面团之后南瓜也烤好了,郎洋洋尝了一点,很香甜。
  郎洋洋和小影看着色泽鲜亮香气扑鼻的南瓜,都在想除了做吐司,南瓜是不是还能做甜品。
  南瓜不是甜品里的常用材料,得好好发散一下。
  “南瓜甜味不浓,软,黄色,奶酪。”郎洋洋自言自语。
  小影拍拍郎洋洋的胳膊,给他递纸条,上面写:“奶酪-布丁、凝酪蛋糕、巴斯克。”
  郎洋洋点点头,转头看小影,笑着说:“对,明天可以试试。”
  面团还要发酵,郎洋洋忙完走出烘焙室的时候,已经快十点钟了。
  一般这个时候店里面都已经没有人,所以出来的时候,看到庄硕戴着头灯正在修电线有点被吓到。
  “你不是回家了吗?”郎洋洋说。
  公共区域的电路已经被庄硕关了,庄硕回头,用自己的头灯给郎洋洋照亮。
  “悠悠说这几个灯坏了,我回家拿工具来修一下。”
  郎洋洋借亮走过去,看他用绝缘胶布一圈一圈地缠绕新换的电线。
  “装修的时候师傅没用好线,至少这一段的不好。”庄硕说着,又撕了一段胶布去缠最后一截。
  “好了,去开闸看看。这种事就尽管使唤我,不用找师傅。”
  “好。”郎洋洋转身去开闸,庄硕的头灯好像舞台上的聚光灯,郎洋洋走到哪儿他照到儿,郎洋洋觉得很有意思,故意左右跨步。
  庄硕也不生气,坐在折叠梯子上陪他玩。
  直到郎洋洋不小心撞了一下桌角才停下来。
  “疼不疼?”
  “不疼。”郎洋洋摸摸腿,去开闸。
  开闸的瞬间公共区域的灯光都亮了起来,果然修好了。
  两人收拾收拾一起走路回家。
  长溪市的秋天很短暂,等国庆过完,很快就冷起来,从蒙古-西伯利亚来的寒流会伴随着长溪市人民直到来年的四月份。
  出门的时候郎洋洋套上了今天的那件冲锋衣,虽然不合身,但是御寒是很好的。
  老街的店已经全关了,只有路口的一家烧烤摊摆了出来。
  两人慢慢地往下走,偶尔踩到掉落的梧桐树叶,咔滋咔滋地响。
  庄硕见郎洋洋盯着烧烤摊看,“买点烧烤,回家喝啤酒。”
  “好啊!”郎洋洋眼睛亮起来,不自觉抓着庄硕的手腕加快脚步走过去。
  打包了一大袋。
  从早上七点钟忙到现在,郎洋洋的腰部遭受重创,走路的时候时不时伸手敲一下自己的后腰。
  走回家要十几分钟,庄硕直接蹲下来:“我背你。”
  “没事,你也累了一天。”郎洋洋想把庄硕拉起来。
  庄硕反手指着自己,嘴角带着一丝坏笑说:“我?我现在能背着你走五公里,然后吃点烧烤就能再干两个小时。”
  郎洋洋:“……”
  庄硕:“试试?”
  第60章
  回家的路只有一公里多点,所以郎洋洋说:“你没有背着我走五公里,所以也不能干我两小时。”
  庄硕笑得肚子痛。
  今晚当然不会了,忙了一天,他哪里忍心再折磨郎洋洋。
  两人回家洗澡,吃点宵夜喝杯啤酒,如风细雨般全身心放松一下才是正解。
  次日也和往常一样,郎洋洋很早就起床准备去店里做面包,他没有吵醒庄硕,准备悄悄出门。
  但是庄硕还是醒来了,他站在卧室门口。
  “要出门了吗?”庄硕声音还没有醒过来,闷闷的。
  郎洋洋已经洗脸刷牙,精神很多,他正在玄关穿鞋:“嗯,你再睡一会儿,去农场之前来店里拿吃的。”
  庄硕:“嗯,好。”
  郎洋洋摆手:“快回去睡觉,我走了,拜拜。”
  “好。”庄硕的声音还是闷闷的,等听到外面院子的大门关上的声音才回床上睡觉。
  关于送每天早上送郎洋洋上班这个话题,两人之前说过很多次。
  郎洋洋的观点是就这么点路程,走个十几分钟都到了,不用特地起来送自己上班打乱庄硕的睡眠。
  庄硕的观点也是就这么点路程,走了十几分钟就到了,起来送一下再回来睡完全没有关系,路上两人还能一起聊聊天。
  争执了很久,都没有个结果。
  也许是那时候还没有那么熟,两人心里还是在计较着谁更累的,总是想要去陪伴和补偿对方。
  但实际上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方向一样,可步伐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这种时候就需要放轻松一点。
  这两天农场忙,又要准备着收水稻,庄硕那边不轻松,郎洋洋很理解很体贴,庄硕也不再逞强。
  郎洋洋并不因此觉得这样子就是庄硕没有以前爱自己了,毕竟是要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
  彼此体谅,不计较谁更累付出更多,才是真正轻松和谐的关系。
  虽然长溪市最有名的季节是夏天,并以此发展旅游业,但郎洋洋还是打心里最喜欢秋天。
  呼吸之间都能感受到凉凉的空气中有湿润的水汽,套在身上的宽版卡其色风衣随着步伐晃动,双手插在兜里,踩着树叶,一路走到店里都不会出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