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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开卤味店后,我暴富了 > 开卤味店后,我暴富了 第171节
  大伯母呵呵笑:“喜欢啊,回头给你挖点新鲜的带回去。帮我端到堂屋,让他们先垫垫肚,午饭马上好。”
  颜烟领了任务,把蒸水芋头端到堂屋的桌子。
  池塘里的莲藕,已经起的差不多,二伯从池塘里出来,摘了防水服,此刻正在院子里洗手洗脸。
  闻见水芋头的香气,颜国梁来到堂屋:“这个可是好东西。”
  说着,他把剥皮的水芋头蘸到白糖碟里,裹了足足的白糖,塞嘴里,牙齿咬着白糖,咯吱咯吱响。
  作者有话说:
  粘液蛋白,被人体吸收后,可以产生免疫球蛋白1,来自百度百科
  第113章 笋衣烧肉
  ◎每片笋衣均匀地裹着油脂,润润的◎
  吃了点蒸水芋头垫垫肚, 颜烟回到院里,和黄秀兰一起帮忙。
  水芋头的汁液不小心弄到手背, 奇痒难耐,大伯母递来两双橡胶手套。
  她返身拿一只瓷碗,往里抓进一把干货,以热水泡开。
  颜国华和黄秀兰带来的一扇排骨,一半放瓦罐里炖着,另一半排骨跟水芋头一起上锅蒸熟。
  处理完水芋头,见大伯带着铁锹和背篓往屋后走,说是挖点冬笋,下午给她们尝尝鲜。
  冬笋, 只在立冬前后才有的特殊食材。
  竹笋味甘,笋肉鲜嫩, 是一道充满了时节色彩的美食。
  冬笋佐以腊肉, 可以冬笋焖肉, 或是油焖冬笋……光是想一想, 令人流口水。
  颜烟一听,立马来了极大的兴趣。
  她拿到小铲子,屁颠屁颠跟过去。
  上半年,颜烟和嫂嫂宋锦一起挖过春笋, 积累到了经验,只需目光一扫, 瞄见平整处出现小鼓包或是裂缝,便知泥巴里埋着好东西。
  一铲子下去, 扒开泥土, 果然叫她瞧见泥土里褐黄色的笋子, 几乎鱼泥土的颜色融为一体, 不仔细瞧,发现不了它。
  因为未接触过阳光,它的幼笋肥嫩,鲜美厚实,斜斜躺在泥巴里,娇憨可人。
  她刨出的笋子,个头较大,被颜国栋扫见,他掂量掂量:“运气不错 挺沉,得有半斤重。”
  颜烟有点高兴,市场里卖的冬笋可贵了,十多块钱一斤,撇去外面厚重的笋衣,里面不剩多少肉,挖到这么大的冬笋,跟白捡钱似的。
  又刨出几个,二伯和颜国华来了,看女儿面朝黄土,背朝天,刨泥巴刨得哼哧哼哧起劲儿,于是劝她:“歇息喘口气。”
  颜烟拒绝:“我不累啊。”
  挖笋子太好玩啦。
  一刨一个,成就感满满。
  又刨出一个肥硕的冬笋,颜烟笑得两眼弯弯,问爸爸和二伯:“这个大不大?”
  她高兴就好,颜国华:“……大。”
  “挺大。”顿了顿,颜国梁丝毫不客气说:“你多挖些,一会儿给我也带点回去。”
  颜烟:“好。”
  正要挖下一个,听见后门传来黄秀兰的声音,喊她们开饭了。
  在大伯父的要求下,二伯帮忙拿背篓,颜烟直起腰来,才感觉到疲惫,也毫不客气把铁铲子交给二伯。
  他嘀嘀咕咕:“你们就知道欺负我。”
  颜烟:“我挖的冬笋,二伯还想不想吃了。”
  颜国梁一噎,又不甘说:“我也挖了莲藕。”
  颜烟哦一声:“好像是哦,那铁铲子给我吧!”
  颜国梁大度说:“算了算了,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一个小孩子计较。”
  已经毕业了一年的小孩子,颜烟:“……”
  回到院子,颜烟用刷子把鞋底刷得白白的,这才洗把手,来到堂屋的饭桌。
  上午刚从藕塘里挖出的莲藕,此刻已经被主人端上餐桌。
  成熟后的莲藕,适合煲汤,可谓一绝。
  大伯母盛了一碗莲藕排骨汤,递给她,碗里足足的肋排骨,只有少量的藕块说:“你们买的排骨好新鲜,烟烟多吃点,好好补补身体。”
  看着碗里堆得满满的排骨,颜烟的太阳穴突突直跳。
  好吧,大伯母的爱沉甸甸,她只能接受。
  炖了快两个小时,炖得排骨的骨头都快酥了,一扯皮肉,立马脱骨。
  骨头里的骨髓,也被她嘬出来,油汪汪,比肉还香。
  啃了一碗排骨,啃得有点腻味。
  她夹起碗里唯一一块莲藕,怀疑这块是漏网之鱼,不小心被大伯母放进来的。
  现挖的莲藕是糯的,能拉出藕丝,没有洪乡莲藕吃起来粉糯糯,绵绵沙沙的口感。
  藕汤鲜甜,喝下后,胃里暖意融融。
  老藕做汤,新藕被切成片,做成一道酸辣藕片,十分开胃。
  新藕脆爽,几乎没有藕丝,咀嚼间,回味是一阵莲藕的甘甜。
  刚吃下几片脆藕,大伯母把排骨蒸水芋头挪到她面前:“这个吃着香,烟烟你多吃点。”
  颜烟生怕大伯母热情给她堆一个满碗,赶紧说:“我自己来。”
  排骨蒸水芋头,排骨和芋头都被拌了米粉,加了各种调料搅拌均匀,水芋头在下,上面用排骨一层层铺开。
  当热气上来后,排骨表皮的肉质受热,蒸出的汤汁和骨髓,缓缓流泻,落到水芋头上,滋润了寡淡的水芋头,一点不浪费。
  如果说藕塘里的排骨,味道稍淡,更注重原滋原味。
  粉蒸排骨则是用食盐提前腌制过,蒸熟的过程中,盐分和调味料沁入到肉里,咸香适宜。
  撕扯一块排骨,它的肉质在口腔里鲜嫩多汁,不干不柴,风味绝佳。
  一扯,骨肉分离,骨头上缓缓流动着油花花的肉汁儿,一口嘬掉汤汁,她扔掉骨头,又拿起一块品尝。
  大口吃肉,大口啃排骨,嘴巴里包着一汪鲜嫩的肉肉,太满足啦!
  粉蒸水芋头,软烂到筷子都不好夹起来,必须用勺子去舀。
  排骨的汤汁和油脂包裹住水芋头,保存了芋头里水分,使得它吃起来入口即化。
  芋头蛋小而软糯,油润润,像是冰淇淋一样,在舌尖绵绵融化开来。
  不由得,叫颜烟想起饭前吃的糖蘸水芋头。
  连皮上锅蒸的水芋头,蘸白糖吃,甜甜软软,香香糯糯。
  排骨蒸水芋头,口感咸香,因为被大量的油脂包裹,偏水嫩些,芋头肉软嫩无筋。
  粉蒸芋头淋上一点点香醋,醋香绵绵,更是勾魂。
  芋头两吃,各有风味。
  一碗排骨莲藕汤下肚,啃了许多粉蒸排骨和芋头,吃得饱饱,正准备放下筷子,桌上的另一道菜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好像是干笋衣烧肉,这个不多见。
  笋衣,顾名思义,以春笋的外衣壳为原料,选用鲜嫩部分,经过蒸煮、晾晒后,成为了干笋衣。
  不管吃得多饱,她也得尝一筷子,让自己知道是个什么味儿?
  不然晚上睡觉的时候,想起这茬,想起没有吃到的笋衣烧肉,又馋又饿,又后悔自己当时怎么不多吃一筷子。
  今天吃肉吃得多,犯了腻味,她只夹了一筷子笋衣。
  淡黄色的笋衣干,泡发后,黄里透着浅白,用干煸后的五花肉一起烧好,每片笋衣均匀地裹着油脂,润润的。
  笋衣薄到几近透明,看着很脆嫩的样子。
  入口是收干汤汁后,五花肉独有的油润,初时很一般,当牙齿切割到笋衣时,它的脆嫩,让人惊讶。
  味蕾天翻地覆,肥油的滋润,肉香与笋衣的清香交织,让笋衣的口感脆嫩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笋衣的口感,不比笋子差,因为薄薄的片装,更易吸收汤汁里的油香肉香。
  看似油水足,吃着不腻,脆生生,好下饭!
  她用五花肉裹着笋衣,一起送来,五花肉的油滋滋,和笋衣的脆嫩交缠,口感好丰富。
  饭后,歇了会儿。
  大伯母给院子里晾晒的疙瘩茎块翻个面,让两面都晒得蔫巴些。
  颜烟也跟过来帮忙,拿起一个瞧瞧:“这是洋姜吗?”
  大伯母嗯一声:“晾了四五天,今天晒一晒,差不多可以腌制放坛子里。”
  洋姜,又叫菊芋,鬼子姜,它开的花黄艳艳,每年十月份底,或是十一月初是收获季节。
  它跟黄精一样,收获的果实,都是埋在土壤里的根茎块。
  颜国华每年会特意从老家带一些回去,颜烟回忆了下,它的口感甜脆,拌着辣椒油,酸酸辣辣,贼下饭。
  大伯母用凉白开化开食盐和白糖,把蔫巴的洋姜放到坛子里浸泡,据她说,过半个月可以开坛吃。
  见颜烟还想再去挖冬笋,大伯母一把挽着她的胳膊:“挖笋子累,让他们去,你跟我田里捡水芋头,还有甘蔗吃。”
  听到甘蔗,颜烟犹豫下,果断放弃冬笋。
  难得碰见一次冬笋,可是甘蔗似乎更诱人啊!
  家里的男人都去竹林找冬笋,她和黄秀兰跟着大伯母去田里,帮忙捡水芋头。
  到了地方,芋头还没开始捡,大伯母先砍下一根甘蔗,递给颜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