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圣化神父和血甲骑士一块来,他肯定有时间。
只是听完夏阎真说明来意后,就连霍伦的表情都有古怪:“你为什么还要永恒血铠?”
“我有收集癖,而且,以后打起来如果打坏了也能随时更换。”夏阎真有着充分的理由。
“你这……那别人呢?”霍伦说道。
“不需要别人,我一个人赶得上其他人全部。”夏阎真说道,“如果不行的话,我先去挑战,打赢了的话,永恒血铠算我先借他们用。我要的时候,随时收回。”
“血铠属于教会。”霍伦提醒道。
“我不是教会的圣化神父吗?”夏阎真反问,“我和教会是一体的。”
我即教会——这样说就太狂妄了,委婉一点。
“也的确有任务需要你去做。”霍伦沉思片刻,“既然如此,去吧,我给你写一份手谕。”
诺顿不肯交出血铠,这个兆头并不好。
可以让安德森去挫一挫这些血甲骑士高傲的心,提醒他们,不要把血铠当做自己的私有物品。
那是教会赐予你们的,是神恩。
血甲骑士的大立场肯定是教会,而大立场之下,当然有偏向,有自己的小站队。
比如诺顿是莫里斯的人,伊芙是霍伦的人。
枢机主教位置不可动摇,也不用担心被背叛、背刺,但谁不希望自己的话语权更大呢?
权力的斗争,从来不会消失。
第二百五十章 死体浪潮
有了霍伦的手谕,夏阎真就可以正大光明去找那些血甲骑士了。
不过霍伦也有任务要求,他叫人给了夏阎真一张地图,是圣城周边的地区。
在地图上,圣城的东北方向,有一个红圈。
霍伦说这里聚集了为数不少的死体,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让夏阎真和伊芙去处理一下,自己去挑人。
夏阎真没有拒绝,拿着手谕,和伊芙一块去找血甲骑士去了。
教会一共十二位血甲骑士,和圆桌骑士一个数量。
没有出现“十二骑”其实有十三个这种情况,就是明明白白的十二位。
伊芙跟了夏阎真,诺顿昏迷不醒,从普通丑变成了很丑。
剩下的十个人,五位在圣城,五位不在。
不知道能不能在任务剩余的时间内赶回来。
那五个,夏阎真打算在今天一次性搞定。
有伊芙带路,两人很快就找到了在圣城的血甲骑士之一——范伦丁。
范伦丁是一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中年人。
脸上写着生活不顺中年男子的愁苦,和血甲骑士的身份格格不入。
当听到夏阎真来意之时,范伦丁脸上的愁苦之色更加明显,他没有接受挑战,直接认输。
诺顿被此人一下打得重伤,连永恒血铠都给打碎的事情,范伦丁不可能不知道。
他自认为实力就算超过诺顿,也有限。
何必去挨这顿打?
范伦丁是个懒人,觉得自己年纪也大了(其实不算大),干脆借此机会退休,退居二线,以后当个骑士教官也是好的。
这十年,教会膨胀得厉害,范伦丁却清楚地意识到,教会还有黑死病这个巨大的威胁存在。
死体、老鼠,以及一些不太明确的小道消息。
更为严峻的灾难,恐怕在不久地将来爆发。
身为血甲骑士,肯定要出去打,不然就毫无价值。
范伦丁累了,不想打了,现在只想着躺平。
圣化神父安德森的举动,正合他意。
当然,表面肯定不能笑。但也不能太生气,莫欺少年穷,何必得罪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呢?
所以,表情愁要苦一点,不情愿一点。
嘴上说着不行不行,身体却是很诚实,范伦丁永恒血铠脱得干脆利落,都不需要别人帮忙。
夏阎真拿过铠甲,各个部位一一检查了一下,没什么问题。
样式的话,依然是大同小异。
大小也都差不多——都是比较大的铠甲,骑士普遍身材比较高大,就连伊芙也接近一米八,远超这个时代的平均水平。
“不知道到时候身材合不合适……”夏阎真在心里暗道。
永恒血铠不像黑暗之囚,会自适应穿戴者的体型。
过高大或者过于矮小,都不好穿这铠甲。
想了想陶鄂等人的体型,除了白皇之外,其他人应该都能穿上。
包括王动。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王动停药后,肚子没怎么减下去,莫名其妙朝着结实的胖子方向发展。
真正实践了“练武不能减肥”这句话。
永恒血铠并不是油腻师姐网游类型的铠甲,胸腹这里都有一定的隆起空间。
肚子不小的王动也能穿。
唯一不能穿的就是白皇,太矮了。
以后长高点就行了——很多少年人都是在高中生的时候拼命往上窜。
“行了,你穿回去吧。”夏阎真对着范伦丁说道。
范伦丁一愣,啥意思?
“霍伦主教要我们去清扫东北方向的死体聚集地,你一块来。永恒血铠暂时先借给你,我有需要的时候再问你要。”夏阎真说道。
“不是,我已经不是血甲骑士了!”范伦丁说道。
我不是血甲骑士了还要叫我干活?
“是啊,所以执行命令吧。”夏阎真振振有词。
一个圣化神父,一个血甲骑士,命令一个赤骑士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更何况还是枢机主教派下来的任务。
范伦丁嘴巴张了张,感觉这口气喘上来极为艰难:“是。”
他又默默地开始穿血铠。
一般在心里暗骂,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他脱啊。
“明天早上内城门口集合。”
夏阎真丢下一句,和伊芙一块离开。
接下来,夏阎真和伊芙,把剩下四个血甲骑士都“拜访”了一遍。
过程非常顺利。
一位血甲骑士提出来要和夏阎真掰手腕来代替战斗厮杀,输了之后痛快地和伊芙一样,跟了夏阎真。
一位直接打都不打,和范伦丁一样躺平,一切任凭夏阎真吩咐。
还有两位,被夏阎真揍了一顿就很听话了。
血甲骑士本来就是杀上来的,强者为尊在这里很管用。
像诺顿是因为年轻,才不服。
其他人都很清楚,在赤骑士(骑士)这个阶级中,谁拳头够硬谁就是老大。
这位圣化神父安德森虽然不是赤骑士,但拳头就是最硬的。
能一拳轰碎永恒血铠,能不硬吗?
翌日早上。
内城门口汇聚了一群人。
六个血甲骑士齐聚,每个人都身着永恒血铠,戴着头盔,铠甲样子大同小异,鲜红的颜色显露出狰狞之感。
在他们身后一点的位置,站着十个黑袍人。
笼罩在兜帽下的脸上还蒙着黑布,遮住下半张脸,完全看不清长相。
比起狰狞的血甲骑士,这些人散发出来生人勿进的肃杀气息就是另外一种感觉了。
血甲骑士是一团烈火,凶狠暴烈。
这些黑袍人就是锋利的匕首架在脖子上,冰冷阴寒。
埋葬机关,暗鸦中的黑鸦。
他们是教会的暗行者,论正面战斗力,肯定比不上血甲骑士。
但要论潜入、暗杀、侦查这方面的,能把血甲骑士按在地上摩擦。
十个血甲骑士不一定能杀死一个侯爵——要花费很长的时间,那是战争!
但十个黑鸦,肯定能杀死一个侯爵。
这些人就是教会的黑色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