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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朝夕心颤 > 朝夕心颤 第14节
  后来林亦书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哭?
  大概是因为在异地他乡竟然还有一个人惦记着自己,只因为她没吃饭就匆匆赶来的感动,又或者是不小心瞥见沈呈沉默寡言就着自己眼泪吃饭的模样。
  那座低矮的房子,那盏他院子里昏昏暗暗的灯,父亲污言秽语的谩骂。
  沈呈到底,是怎么走到如今的呢?
  林亦书扭头就看到沈呈送的风筝,总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第二天的中午,林亦书特意拿上风筝出门,想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把风筝放起来。她听了花姐的建议,找到棉台镇平时最热闹宽阔的广场,她到的时候人还不多,只有几个同龄的年轻人在玩滑板和溜冰,而这里的风力应该可以让风筝飞起来。
  林亦书一个人拉着风筝跑,风筝往往飞起来一小会儿便又倒头栽了下去。
  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道女孩子声音,“喂!你这样放风筝不行的。”
  林亦书停下来看向说话的人,原来是刚刚玩滑板和溜冰的几个年轻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来的,好像已经看了她有一会儿,满脸都是促狭。
  林亦书也不觉得丢脸,拿起风筝跑向他们。
  几人原本是想嘲笑一下她,没想到女孩挺不怕生,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笑着就问:“那你们会吗?教教我吧。”
  人群中有个女生,虽然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却是最先回应林亦书的人,“我帮你举着,你拉着线在前面跑。”
  林亦书立刻眼睛一亮:“谢谢你!”
  女生被她激动的神情逗乐了,冲伙伴耸耸肩表达好笑。
  不过她说话算话,帮林亦书举着风筝,懒洋洋提醒她:“先平稳的跑,在风筝快飞起来时缓慢加快速度,懂了吗?大小姐。”
  最近闲言碎语早就传遍,据说小镇来了个大富人家的千金小姐,专程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画画的。
  近段时间来,她是小镇年轻人议论的焦点,大小姐三个字成为小镇年轻人对她的特别称呼。
  林亦书点点头,先放慢速度跑,女生也举着风筝在林亦书后面,这个角度她只看到林亦书黑得像墨水一样的长发飞舞在风中,仿佛能散开香气,蓬勃而有朝气。
  女生放开手,林亦书回头看到风筝逐渐飞起来,欢呼着跑得更快。
  女生回到自己的队伍,一个踩着滑轮的男生嗤道:“怎么想的,上赶着帮忙。”
  女生塞了一根棒棒糖进嘴里,冷冷瞥他,“我就看她顺眼,怎么着?”
  男生不屑地“嘁”了声,抱着自己的滑轮要走,林亦书注意到后连忙收着风筝线往他们这里跑,“你们要走了吗?”
  男生只是冷冷地瞥她。
  林亦书把风筝线递给刚刚帮忙的女生,“麻烦你帮我看一下,我有东西要给你们,等我一下!”一边跑开,还不停回头告诉所有人,“一个都不能走噢!”
  “她这是要拿什么去?”人群里染着银白头发的男生问。
  女生转了转嘴里的棒棒糖,看了眼风筝,“谁知道呢,反正也不急着走,等等看呗。”
  这还是第一次,她遇见的同龄女孩子里没有投来打量和奇怪的目光,仿佛他们这群人再怎么离经叛道,对林亦书来说都不离谱。
  挺傻的,但是又莫名很真诚。
  十分钟后,刚刚想走的男生已经等得不耐烦,骂骂咧咧又要走,就忽然听到一道清脆好听的声音,“我回来啦!”
  林亦书笑着跑过来,手里拎着两袋东西。
  她买了奶茶和小蛋糕,把它们分给这群小镇里避之不及的问题青年。
  奶茶和蛋糕这东西并不稀奇,他们也不是没吃过,只是没想到林亦书竟然跑去买这个了!大家拿到都有些愣神,那位对林亦书态度不佳的男生脸上的表情更是犹如调色盘,变幻莫测。
  女生短暂惊讶后倒也没有客气,拿出吸管插.进奶茶里,喝了一口含含糊糊说,“不就是帮你放个风筝嘛,这么破费干什么?而且帮你的只有我啊。”
  “我有给你单独准备。”林亦书献宝一样从自己包里掏出个小东西,是一条手串,精品店里买的,串着贝壳和珍珠,阳光下闪闪发光。
  “当当~”
  “漂亮吧!”
  女生这次愣了会儿。
  林亦书过来给她戴上,“你是我在棉台镇交到的第一个朋友,这是送你的小礼物,希望你喜欢。”
  朋友?
  礼物?
  都是些多么美好的词语。
  女生定定看着林亦书认真的模样,脸有些不自然的别过去,“谢了。”
  她无所谓地把手揣进兜里,却谁也不知道的偷偷摸了摸上面的贝壳。
  男生们并不在意两个女生的对话,已经三下五除二把蛋糕给消灭。
  “不错嘛,镇上最贵蛋糕店的蛋糕,果然比其他家好吃多了。”银白头发的男生看向林亦书,“我叫杨泽,叫我阿泽就好。”
  态度不太好那男生别别扭扭开口,“宁大海。”
  林亦书笑着一一把他们的名字记住,然后转头看向女生。
  女生随意道:“夏路。”
  林亦书弯着眼睛自我介绍:“我叫林亦书。山林的林,人云亦云的亦,书本的书。”
  杨泽大笑:“我们还是叫你大小姐吧,你说的是哪三个字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都没有读过书。”
  林亦书想过他们可能没读过太多书,可没想到竟然一天学也没有上过,“那就叫我鸢鸢吧,不要叫大小姐,多奇怪啊。”
  宁大海喝完奶茶,手臂一挥就把杯子扔进垃圾桶,“有什么奇怪的,你本来就是富家千金,有钱人家金尊玉贵养大的大小姐,和我们这种穷苦人家的孩子可不一样,我们哪敢随便叫你名字。”
  夏路瞪他一眼,“吃了人家东西嘴巴还这么贱。”
  宁大海吃了憋,不说话了。
  夏路看向林亦书,“圆圆是吧,挺好听的名字。”
  林亦书笑了笑,没去纠正她的读音正不正确,也许鸢字他们也不知道,更伤人自尊。
  “你准备在棉台镇呆多久?”夏路问。
  风筝早就被收起来,几人坐在树下的石凳聊起天,林亦书语气略带些舍不得,“就快开学了,呆不了多久的。”
  夏路和其他人都不坐石凳,而是坐在地上,随意自然撑着手臂看天空。
  夏路忽然说,“你以后放假要是想来棉台镇就来玩,我带你去捉泥鳅,钓鱼,摘果子。当然,你不嫌弃的话。”
  林亦书满眼向往,“我当然不嫌弃,我很喜欢棉台镇的生活,我特别喜欢你们这里的甜甜圈呢。”
  宁大海嘁道:“哪有什么甜甜圈,这都是城里人吃的玩意儿,我们这儿只有烧饼,葱油饼,窝窝头,馒头。”他掰着手指头数,对林亦书很鄙视。
  夏路又瞪了他一眼。
  林亦书满是疑惑,“不可能啊,沈呈就经常给我带。”
  “沈呈??”
  三人几乎异口同声,面面相觑。
  “怎么了吗?”
  杨泽摸摸鼻子,“没什么。”
  林亦书看出他们在掩饰,“你们讨厌他吗?”
  “没。”说话的人是宁大海,一反常态给予超高评价:“我们挺佩服他的,走到哪都带着他瘫痪的老爸,还赚钱供自己读书还债,挺牛的!你怎么认识他?”
  “我们是同学。”
  夏路诧异地扫她一眼,“同学?你读的学校应该不便宜吧,沈呈怎么上得起那种学校?”
  是啊。
  林亦书愣住了。
  她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似乎虽然和沈呈是同桌,却从没有主意过他这个人。
  大家都看出林亦书的疑惑,默契地选择没有追问。
  林亦书想事情入神的时候被旁边的夏路戳了戳胳膊,夏路示意她看后面。林亦书回头,看到沈呈推着自行车正靠近他们。
  他步伐比从前快得多,走到林亦书身边先用眼神扫视她,确认没受欺负,又环视其他人。最后,只对林亦书开口,“我来接你回去。”
  林亦书注意到自行车坐垫上已经绑上一块软垫,她听话坐上去,冲夏路几人挥手,“改天见。”
  几人点点头,目送沈呈步行推着自行车,稳稳支撑着女孩离开。
  回旅馆的路上,沈呈问:“怎么和他们待在一起?”
  “他们帮我放风筝。”
  沈呈沉默看了看她手里的风筝,没有多问了。
  “你不喜欢我和他们做朋友吗?”
  沈呈温和回答:“不是,我没有理由阻止你。”
  林亦书有些尴尬,也是,她交不交朋友,交什么朋友为什么要沈呈同意?她为什么在意他的想法?
  沈呈默默推着车,走得缓慢,注意到女孩过于安静,开口问:“玩得开心吗?”
  “嗯,开心。”
  林亦书抬眼看他,近在眼前的少年面部轮廓被午后阳光照耀得别样清透好看,如果沈家没有发生变故,沈呈应该会是个光彩夺目的人吧。
  她还是没忍住问:“沈呈,镇上真的有卖甜甜圈的地方吗?你可不可以现在带我去?”
  沈呈的步伐有片刻停顿,“生意不好倒闭了。”
  “那怎么办?我还想吃呢。”
  “去庆源可以吃到。”
  “可我就喜欢吃这里的。”
  沈呈叹了叹气,“那我找找老板,看他教不教我。”
  林亦书弯了弯唇,“他肯定能教会你。”
  沈呈侧头看她,“你怎么知道?”
  因为林亦书已经猜到,或许根本没什么甜甜圈老板,做甜甜圈的人就是沈呈自己。
  以前田沁常常不放心她,说她明明都是大学生了,很多时候还是孩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