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是他的女儿也不奇怪,他儿子都能当爹了。
他们的孩子,都是共和国的同龄人。
哎,韩望江向远处望去,轻轻叹了口气,快三十年了,也不知故人是否依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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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12
金乌西坠,温明曦总算赶回了牡丹村。
天色已经黑得差不多,温明娇就等在村口,双手揣在兜里来回走,一看见温明曦的身影,立刻迎了上去,“四姐啊,你怎么这么晚才回,不是说好日落前回来吃饭吗,怎么了,路上没事儿吧。”
确实被那三条鱼耽搁了一小会,温明曦也怕黑,这时候的天黑,那真的是黑不溜秋的。
所以走到最后,几乎是小跑,就怕碰见什么野兽。
“没事儿,就是回来得晚了些,家里开饭了吗?”
“早可以开饭了,就等你呢。”温明娇看四姐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忙替她接过手中的布袋,“四姐,你这还买了啥啊,能吃的吗?”
“能,就是吃的。”
温明娇眼睛一亮,这年头吃都不一定能吃饱吃痛快,就别说零食了,米饭锅里从来都是一粒米不剩,菜叶也不剩一片。
平时里有多余的胡萝卜番茄小黄瓜,对他们来说就是零食,但冬天里,这零食是更少了。
听温明曦说是吃的,赶紧掏出来看,“四姐,你买冻梨啊。”心里美滋滋的,实在是这时候能有冻梨吃,已经很幸福了。
而温明曦还是穿到这里,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玩意。
黑乎乎、硬邦邦、圆鼓鼓的,远远看着跟铅球似的,谁能想到这东西居然能吃。
也是想着温名生爱喝酒,吃冻梨醒酒,又想到要跟他们说三姐温明心的事情,才在县城里买了一路拎回来。
心里藏着事儿,连温明娇的异样都没注意到,想她何时到村口来接过自己?
不过一走进温家,就真相大白了,明娇也是霎时想起,忙在温明曦耳边说,“大姐回来了。”
话音刚落,院子里就传出大姐温明雪的声音:“老四回来了,不知道还以为老三把你留在城里吃香喝辣呢。”
“不过再想想就知道不可能,老三那个鸽子窝,留你下去,住哪里?一家子住门口的草棚啊。”
明曦心里一咯噔,就见一个脸圆圆,身材也有点圆的妇女从屋里推门出来。
印象中,大姐是很直脾气的性子,比她大八岁,今年三十,从小就是家里的小家长,原主是有些怵她的。
温明雪自然也看到了手中的冻梨,拿过来掂量,“分量还挺足,老四还是老四,心眼实。不过这玩意这么解酒,你买了,爸今晚就算不打算喝酒,也准得喝两杯了。”
温明娇转头朝明曦使眼色,瞧吧,大姐一回来,家里给热闹得要炸锅。
“还有你小妹!使什么眼色?当我瞎啊?又跑村口打小报告去了,我回来咱们家,至于这样吗?你大姐我,是外人吗?还要你去通报?”
温明娇这个小机灵鬼难得成了哑巴,双手背在身后,紧挨着温明曦,眼神晃悠悠的,“没有,我是看天太暗,担心四姐……”
……
一顿热热闹闹的晚饭,让温明曦初步领会到温明雪在这个家“两人之下,他人之上”的地位。
夜里温明雪跟着两姐妹一起睡炕,温明曦忍不住问,“大姐,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温明雪嫁得不远,就隔壁镇,已经生了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儿子六岁,女儿四岁,以前也常回来,但每次来,总是带着两个孩子的。
这次居然一个人回来了,温明曦有些惊讶。
温明雪嗓门比较大,“我自己娘家,还不能回吗?我想回就回,难道要我跟老三一样,回趟娘家要看婆家脸色……”
温明曦吞了吞口水,安详地闭上眼睛,选择不再说话。
因着大姐突然归家,原本打算跟家里人商量三姐的事情,就只能暂且搁置了。
*
心里藏着事儿,这一觉都没怎么睡安稳。
第二天,温明曦眼皮一直跳,总觉得要发生什么事。
思来想去,最近的劫大概也就宋溪了,昨天没去看电影,他不可能不清楚她什么意思。
要是个君子,就从此别过,但事实证明……宋溪真的不是个君子。
温明曦下午下班,就在办公楼下看见了宋溪。
居然找到这里来了,这纠缠得真够深。温明曦看都没看他,转头往办公院另一条路走,不想被人看见。
“明曦,我们谈谈,你等等。”
宋溪拉住温明曦的袖口。
“你放手,别拉拉扯扯的。再说了,我们有什么好说的。”温明曦拍拍衣袖,颇为嫌弃地看了宋溪一眼。
而此时此刻,正坐在家中看报纸的韩羡骁,刚把报纸放下,准备起身出书房,便从玻璃窗里看到窗外这一幕。
这不是那个姑娘吗?
韩羡骁挑眉,这么拉拉扯扯的,这男女关系确实够呛啊。
默默把屁股放回椅子上,倚回靠背,重新拿起报纸挡住玻璃,掩住脸。
从外面乍一看,还以为是用报纸糊住了玻璃。
韩羡骁想了想,指尖在茶水中沾湿,而后,在报纸上戳出两个洞,刚好搁住眼睛……
第十三章
温明曦走的是从办公大院后绕过的小路,人不多,但也不是就没人经过,路不是她开的,随地都可能会有人走过来。
她往远处看了眼,又朝周围打量了一番,没见不妥。
往围墙边走了两步,和宋溪保持距离。
手在袖口里紧了紧,觉得还是速战速决的好,多待一刻,可能都要多晦气一会。
“明曦,你还在气我吗?你怎么和我变得这么生疏了,我们之前不是这样的。”
听宋溪这么说,温明曦眉头就疼,她伸出一只手阻止他的胡言乱语,“等等,什么这么生疏,我们很熟吗?你说话给我注意点,别一张嘴就放屁,谁跟你熟了,乱弹琴……”
记忆中,原主虽然对他有好感,爱听他说话,爱跟他讲话,可从没有过逾越的举动。
说白了,就原主那个性子,给她一百个胆子都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所以被宋溪这么一说,温明曦登时就憋不住了,心想这哥们还挺自作多情,真会脑补。
宋溪听了温明曦的话,却有一刻呆住,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她,眼中带着谴责和悲伤,“明曦,你这么一个礼貌有修养的姑娘,怎么说得出放屁这种粗俗的话。”
这一招以往是百试百灵,明曦脸皮薄,人又规矩,被他责怪一番,肯定要羞愧得不能自已。
窗户里的韩羡骁,鼻尖轻呵出一阵轻笑,什么叫有礼貌有修养的姑娘?她?娇气是看出来了,礼貌倒是还没看出来。这说话,真跟放屁一样。
而小道上的温明曦,则忍不住翻了个美丽的白眼,“咋了,姑娘就不能放屁了?美丽的姑娘放屁,也是放的好听的屁。还不能说了,你以为你是谁,法律你写的啊,咋滴,革命的春风还没吹到你家?姑娘还得跟旧社会一样,当哑巴?……你说不能说就不能说?你不放屁啊?……不对,你可能真不放屁,你说话跟放屁一样,所以你的屁就是从嘴里出来的!”
温明曦还真就跟一个屁字杠上了,她上一世活在温室里,几乎不吵架,但不等同于不会吵架,而且她最讨厌别人跟她说,女孩子就该这样这样,女孩子就不能这样这样。
心里多少是有点反叛基因的,宋溪这一说,简直就像点了炮竹一样。
窗户里的人,弯起本就勾起的唇角,这姑娘虽然心里是想跟人在吵架,但说话还是轻声细语,一点不大声,更像一本正经地在跟人理论……
声线柔和软糯,听着叫人没有多气,脸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气,情绪激动,脸颊冒出两团粉色的火,反倒,挺可爱的……
而外面的宋溪,哪里有韩羡骁的觉得好笑。
他有些措手不及,眼里有难掩的嫌弃和不解,这样的女人,娶回家,那不是一天没清净日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他熟了,她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暴露本性。
果然女人不能纵容。
不教训,这将来是要骑在他头上翻天。
在宋溪看来,这女人就该三从四德,在家里以夫为天,丈夫指哪往哪儿,伺候好一家老小,让丈夫回家眉头不皱一下,这才像个家。
所以温明曦这番话,听到他耳朵里,简直就像天方夜谭一样惊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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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14
但想起眼下自身的处境,宋溪便又觉得这并非不能忍的。
他在温明曦身上浪费了多少心力,又权衡了各方利弊,比起娶她的好处,其他的缺点暂时都可以忍受。
女人嘛,总是可以驯服的,特别是结婚后,再折腾,还能折腾出什么名堂?
“明曦,我不知道你对我有什么误会……但你肯对我耍小脾气,我很高兴,这说明你心里是有我的……其实我也一直在想你,想跟你好,想把你娶进门,想让你当我媳妇儿……”
宋溪说得情真意切,温明曦却听得心头直梗塞。看来原书中,作者还是为自己润色了一番,现实中的男主,比小说里写的要让人下头一百倍。
什么叫你对我耍脾气,说明你心里有我?
到底是谁给他这样的自信,她就是单纯的生气、不悦,并且因此感到恶心,不理解他为何能从她不悦这一点,解读出这么多?
简直是……以温明曦上一世受到的教育,都找不到完整的词语来形容。
但从原书的剧情,加上这段时间对宋溪的接触,这人的无耻程度,不亚于狗皮膏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