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自己与齐力童大夫就像是两只井底之蛙,自己没见过什么世面,却还将吴良也当做了没见过世面的人。
……
“拿着,这是我亲自为你改良设计的革履。”
与甄宓腻完了之后,曹旎再来到吴良面前,便从身后的亲卫手中拿过一双皮靴交到了吴良手中,“我注意到上次送你的革履,鞋头的位置磨损严重,于是便教工匠在鞋头的位置使用精铁打作薄铁皮额外包了一层,我已经试过了,不磨脚,重量也合适,你常年在外行走,鞋子最为重要。”
“多谢女……”
吴良端详着手中的皮靴,鞋头包裹的那层铁皮打磨的十分细致,甚至还精心刻上了一些汉朝用来辟邪的四灵纹,心中多少有些感动,但才刚说到女公子中那个“女”字,便被曹旎一眼瞪了回来,连忙改口道,“多谢旎儿。”
不得不说,曹旎的确费了些心思。
而且送鞋本来就有“送邪”的意思,曹旎每次在他出征之前便要送鞋,看起来没什么新意,但其实应该就是这方面的寓意,肯定不是“你给老娘有多远走多远”的意思,这点自信吴良还是有的。
“这还差不多。”
曹旎白了他一眼,接着又转身拿出来两身衣裳,也一并递到了吴良手中,接着说道,“我特意在胸口加了一面护心镜,还用皮革将内衬包裹一番,穿在身上不会感到不适,你要时刻穿着,关键时刻或许能保你性命。”
“嗯。”
吴良应了一声,他每次出征其实一直都会随身穿着当年在乐安国时闻人昭送给他的紫铜锁子甲,这东西实在没有必要,不过此时此刻,也不能拂了曹旎的好意。
“还有……你过来!”
做完了这些,曹旎莞尔一笑,却又对他勾了勾指头。
“还有什么?”
吴良略微凑近了一些。
“近一点!我难道能吃了你不成?”
曹旎瞪眼。
吴良只得再小心翼翼的靠近了一些。
而曹旎则背起手来上身微微前倾,粉唇渐渐凑到吴良耳边,这才故意吐着热气轻声说道:“以往每次出征,我父都要给将领放假几日,命他们回家与妻妾团聚,留下一些种子再赶赴战场,这次你我尚未成婚便先放过你了,下次我定要吃了你。”
“……”
吴良侧目看到曹旎那挂着一抹红晕却不自知的俏脸,那狡黠得志的明澈眸子,再看到她嘴角那抹邪魅纯欲的弧度,莫名觉得有些腰疼。
但不得不承认。
下半身动物吴良心中已经蠢蠢欲动了,没有一个正常男人能够拒绝这样的诱惑……
麻蛋,不就是谋害亲夫么,多大点事啊。
老子一旦精虫上脑,莫说是谋害亲夫,便正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鬼,老子也敢叫她放十个月产假!
要不老子现在就下令延迟三天出征,反正真发生点什么,曹老板与丁夫人那边都已经默许了这门婚事,老子也不算出师无名,最多只能算是心急吃了热豆腐而已,他们就算训斥也只能训斥曹旎,难道好意思来训斥老子……
不过想归想。
吴良最终还是克制住了欲望,柳下惠一般看似淡定实则心脏砰砰狂跳的退后一步,与曹旎施了一礼正色道:“竭泽而渔,杀鸡取卵,饮鸩止渴,寅吃卯粮,此乃兵家大忌。”
“噗!”
曹旎顿时忍不住笑了起来,却又瞅了他一眼,再次板起脸来斥道,“油腔滑调!我就不送你了,反正有这么多人与你同行,你路上多加小心便是,回来时先去见我。”
说着话。
曹旎便毅然转身,背着手一蹦一跳的领着四名亲卫向曹府的方向行去,尽显少女青春烂漫之态。
她内心十分欢喜。
因为这还是破天荒的头一回,吴良不再与她相敬如宾,不再将她当做曹家的女公子,颇为自然的与她说笑。
她虽单纯,但也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
一个半月之后。
东莱郡崂山,黄昏时分。
吴良迎着海风,望着脚下的崂山湾,胸中诗意难以平复,终于又做了一回抄袭狗:“东临崂山,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春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这是后世语文课本中要求全文背诵的诗句,正是出自曹老板之手,名为《观沧海》。
只不过吴良暗自将“东临碣石”改成了“东临崂山”,又将“秋风”改成了“春风”,使得这首诗更符合此刻的意境。
“好诗!”
一旁的于吉听吴良吟完,当即拍着双手叫起好来,“公子,老朽以为公子应命人将此事刻在崂山之上以供后世观摩,也叫后来人领略一下公子的才情才是!”
“免了,吟诗本是自娱之事,若变成了炫耀也就无趣了。”
吴良极有境界的笑道。
他是怕曹老板之后到了碣石,忽然诗意大发写出《观沧海》时,却被手下提醒他的女婿已经在崂山写过了,还刻在了崂山之上,曹老板又该如何自处?
不过转念一想,这貌似也挺有意思的……
“对了,杨万里回来了么?”
回过神来,吴良看向典韦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