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呀了一声,拼了命似的反扑过去,也不知明钰是抵不住她还是大小姐爆发力无与伦比,一下子便打翻了地主,做了翻身农奴。
她手里雪亮的银刀狠狠扎在枕畔,喘着粗气,龇牙咧嘴地骂道:“凌明钰,你不是人!”
我他娘的都快死了,你还插刀!你他娘的连禽兽都不如!
大小姐张腿跨坐在明钰身上,恶狠狠地说道:“我要弄死你!”狼心狗肺的东西!
明钰静静地看着她,抿着破损的下唇。
大小姐嘴里说得狠,手里的动作却是慢得很,她平日里立场应变能力好似退化了。
她长眉凝着哀愁,眼里满是痛楚,唇角的血簌簌落下,在明钰的胸口洇出一大片。
“你让我怎么办?”大小姐嘶吼一声,登时红了眼,凶狠地瞪着身下沉默的人,心痛得无以复加,有些东西融入了她的生命,生了根,要拔除,并非连皮带血那般容易。
她看着无动于衷的人,嘴里的苦涩溢满了口腔,扯得嗓子火灼似的干疼。
“你要我的命啊!”崩溃的哭声,凄厉地回荡在空旷的房间里,客栈里愈加平静了,客人们屏气凝神,不敢打扰这个恐怖的女人。
“啪!”响亮的耳光声带着十二万分的怒火,粗暴地点燃了今夜的喧嚣。
明钰散乱的长发盖上了半边脸,正转到床铺上的银刀上,月色苍白,刀刃照映了一张惨白的脸,眉目如画,红唇似火,凄艳如鬼。
“你就那么不相信我……要杀了我灭口,你个混球,我替你杀人埋尸,累得气空力竭,你他娘的不念我的好,你他娘的要杀我……你是蠢猪,是王八蛋,是狗屎……”
“你算个屁啊!屁可以排毒养颜,你他娘的连屁都不是!你个怂逼!”大小姐趴在明钰身上,嚎啕大哭,最后越哭心愈乱,浑身颤抖了起来。
“你杀了我也好,我也杀了你,咱们一块下地狱,你上刀山下火海,我下油锅,咱们一块煎熬,永生永世不得超生。”大小姐眼底闪动着恶毒的光,手已经够到了银刀。
与其纠缠不清,剪不断理还乱,那一并死了,谁也不饶过谁。
她咬着牙,拔出了刀子,手腕抖个不停,找着下刀的位置。
“早知道你会那么对待我,本小姐就一刀宰了你……”
大小姐娇俏的面容不见灵动,盛满了悲哀凄凉愁苦哀怨……仿佛精灵失去了翅膀,堕入了人间,再也回不到过去的无忧无虑,逍遥自在。此刻梨花带雨的她,便如平凡的女子,有着喜怒哀乐贪痴嗔,为着红尘里的执着心而肝肠寸断。
再泼辣跋扈,动了七情六欲,也会脆弱。
“你他娘的还不动手!你不是想杀我么!来啊!谁怕谁!”大小姐声嘶力竭地怒喝,瞪着还是一动不动的明钰。
“这时候你装什么死人!你他娘的还有什么本小姐不知道的秘密!除了你的眼睛,你的心思,本小姐把你全身上下都看透了!”
大小姐一把揪起明钰的衣领子,打开了天窗说亮话,把平日里掩着的小心思,一股脑儿地捅破了,不玩什么欲拒还迎的矫情戏,单刀直入道:
“凌明钰!你是石头做的么!你不喜欢我,讨厌我,所以一直以来是对我最狠的那个人!本小姐看你长得好看,才会喜欢你,你这个傲娇的小性子贼他娘的讨厌!可我不服输!我就要征服你,制约你,把你剥干净了,摁在马背上抽你屁屁!”
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小姐的确不会说这些话,偏就眼前的这个大小姐非同凡响,是个极有个性的女子,敢爱敢恨。
见明钰眼神闪了闪,她忽而变了脸色,嘲讽道:“我就喜欢天天撩你,惹你生气,我觉得很有成就感。你以为我有多稀罕你!只不过你长得好看而已!”
一开始说喜欢得不得了,结果话锋急转,她用恶毒的话语狠狠挖苦对方。
“所以你对我冷言冷语,非打即骂,我无所谓!你让我守住青石峪,又在地图里暗示我突击敌军后方粮仓,还有……你让我去借兵……本小姐风餐露宿,历经生死,我也无所谓,做回英雄挺好玩的!但是你他娘的耍赖!不让我回来见你,是怕我讹诈你么!你个铁公鸡,你个不识好人心的坏狗!”
大小姐骂得口干舌燥,气息急促,顿下了话,又招呼了对方一耳光,仿佛最后一层枷锁也挣脱了,她显得格外亢奋,言行愈加嚣张,当真无法无天了。
从卫府里醒来以后,她想独善其身,安慰过日子,凡事还讲分寸,对于淳于澈的事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问则问,不该知道或者是知道有危险,她会不予理睬,反正他们只是盟友关系。
自从劫法场那日开始,她便无法明哲保身了,皎月,明夕,婧婧,师傅,琦云,恶人粑粑,婷姈,叶姐姐,红阁主,月护法,还有图老兄,以及军营里那群怂蛋,这些人是大小姐生命的过客,是忘不了的过去。
活得越久,她变得愈加没有底线,所谓的世俗成规,对她而言,形同虚设了。
徘徊了半天,大小姐困倦之色愈浓,眼皮子缓缓下沉,最终她丢掉了银刀,跌了下去,狠狠砸在了明钰身上,彻底安静了。
“我输了……”她不是天下无敌手,只是这个不是敌人的仇人,让她很不甘心。
可她下不了手,于是选择了沉睡。
明钰抬头,眼底闪过许多东西,最后收敛了下去,取过大小姐手上的匕首,藏入了袖中,翻身下床,看了看狼藉的地面,神色冷沉,杀机又涌现了出来。
呲!床帐撕裂了一大幅,捆起了那口盛着人头的箱子,明钰手里提着它,推翻了灯油,点燃了房间。
北风一吹,火势愈大,雪夜里燃起了熊熊烈火,惊动了方圆几里的百姓。
凄凉的夜里,一个人提着血腥的箱子,背着一个狼狈的人,走上了萧陌的道路。
回纥与契丹的边境处,行来一支婚队,细细打听是一个回纥贵族迎娶了个契丹女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肤色,眼睛,眉毛,却结了百年之约,不离不弃。
在国境边陲的小镇,异族通婚时有发生,今日这个画面不足为奇。
“你说这世上什么最勇敢?”
晨曦的光落在树梢上,折射着晃眼的雪光。
“疯子。”
“你指谁?”
“除了无法无天,狂傲任性的卫大小姐,还能是谁?怎么?你想试试?”吊儿郎当的声音,让冷燥的空气变得不那么萧索了。
“这只是……”
“本小姐知道,事急从权……”声音里带着一丝落寞,“我明白……”
胡杨树下,两个人披头散发,衣衫褴褛,就像四处游荡的臭乞丐。两人里头发最长的那个人嘴里咬着根鲜嫩的萝卜,眼冒绿光,盯着婚队,露出贪婪之色。
“说好了,我要当新郎官!”此人正是卫初晴,蓬头垢面,形象全无,对身边人伸出手:“我娶你吧!”她的指甲里还残留着淤泥,脏得不能再脏。
她身边的人自是明钰,要说军师大人爱洁成癖,地里拔的萝卜不过一下水是下不了口的,不像大小姐那么随便。但还是握上了这只已经满手血腥的猫爪子。
自从幽云城一战后,契丹损失了数百里的疆土,又被劫去了未来储君,损失惨重。两位王子成了人质,契丹王不敢对驻扎在幽云城的七玄将士轻举妄动。
倒是出兵援助七玄的甘州回纥,成了契丹王的眼中钉。这个远比契丹弱小的国家,竟敢在自己的地盘里劫走继承人,可想而知,契丹王会有多愤恨了。契丹王对付七玄尚有困难,可对付一个只有自己四分之一大小的弱国,简直不费力气。
于是契丹王集结了十万大军骚扰着回纥边境,要教训一下这个不自量力的弱小国家。于是今日的回纥边境炮火连天,百姓统统逃离了,除了焦炭的土地与废墟,连根鸟毛都留不下,更别说婚队了。
“两国都快火拼了,他们还那么明目张胆的成婚,这就是所谓的乱世佳人?”大小姐甩掉了萝卜,费解地看着近在眼前的婚队。
“这是上位者之间的争夺,无关紧要的人,只活好自己便罢了。他们之间没有血海深仇,国仇家恨的寂寞自然比不得厮守一生的快活。”
听着这话,大小姐惊讶了下,挨着明钰的肩膀,轻笑:“你倒是很明白,不呆啊……”
明钰环着双臂,冷冷看她:“你还不过去。”
大小姐噗了一声,鼓着腮帮子,兴味索然地离开了。
“统统都站住!今儿个本小姐要劫一次婚,对了,新娘子你别怕,我不劫你。”大小姐把几个保镖打趴了以后,踩着新郎官的马鞍上,对着缩在媒婆身后瑟瑟发抖的新娘子抱去友爱的笑容。
“少废话了,把衣裳脱了。”大小姐正沉浸在劫婚的喜悦中,一套新衣甩在了她脸上,并且有个嫌弃的声音,狠狠打击着她的少女心:“去洗把脸再过来,你这样子立马穿帮。”
荒漠哪来的水,倒是雪水可以用来喝,但总不能拿它搓脸。大小姐假装没听见,翻着衣裳,顿觉不对劲,急忙跑过去问道:“我怎么穿女人的衣裳?我要娶你啊!”
明钰穿着喜服,眉眼清明,就像寒霜里的金牡丹,高贵典雅,一下子从乞丐变成了皇帝,而大小姐依旧是穿着龙袍的臭乞丐,小花脸,稻草头,是明钰见过最难看的新娘子,还邋遢。
“上去。”明钰拿着头巾遮住了大小姐惨绝人寰的蠢脸,再不遮掩简直污人眼。
大小姐气鼓鼓地爬上了马,跨坐了下去,忽而髋关节一阵酸痛,趴在了马背上,半天直不起来。
“你又怎么了?”
“最近伙食不好,营养不良,腿抽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