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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武侠仙侠 > 金乌 > 第1节
  《金乌》
  作者:江南梅萼
  【文案】
  女主版:
  我叫朝曦,是一只小乌鸦,住在黑山谷,平生所愿不过是温饱与阳光,可即便是这样的愿望,也如同黄粱美梦,遥不可及。
  我的族乌们被囚在不见天日的山谷中充当劳工,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日渐衰亡。
  我的好朋友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凤族杀害,倒吊放血。
  族长与哥哥暗中筹谋,尽举族之力将我送出了黑山谷,让我去找扶桑神木拯救金乌族。
  可是我太没用了,出谷没多久就被神族四皇子玄度的手下抓了去,充作补品。
  我见到了玄度,他是个俊秀的银发少年,浑身凝着一层冰壳,皮肉都冻得皴裂了,却还没有死。可见一个人只要生存意志够强烈,是很难死去的。
  那我也不要死,我要活着离开招摇山,去找扶桑神木。
  男主版:
  我叫玄度,是一名神族。在我一千多岁那年,我遇到了一只小乌鸦,她单纯可爱,我很喜欢她。
  我许她在我殿中筑巢。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我,经常送我一些树叶石头之类的杂物。
  我体谅她是一只鸟,渐渐习惯她笨拙的陪伴。
  后来,她在我的庇护下蜕变成一位额生日轮的美貌少女,我才知道,她不是普通的小乌鸦,她是一只金乌,一只真正的,为神族所觊觎,为其它各族所忌惮的大日金乌。
  用大日金乌祭祀可使朱雀一脉的神族晋升火神,我想保护她,所以只能更勤奋地修炼。
  我知道她想逃走,于是藏起她的羽衣,送她逆鳞自保。
  她一如既往的乖巧,与我形影不离,日渐亲密。
  那日,她说想去人间看烟花,我陪她去了。
  她与她的两名同伴重创我失了逆鳞的应龙灵体,对我剖心夺丹。
  我方明白,原来她从未如我爱她一样爱过我。
  她终是趁我重伤逃走了,逃走之前,还将逆鳞还给了我,说待她做完必须要做的事,会回来找我。
  我不在意。她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她。
  她死定了!
  事业脑女主&恋爱脑男主
  阅读说明:
  1、he
  2、成长故事,人物开篇可能都不完美,介意慎入。
  3、可能有雄竞场面,介意慎入。
  4、想到再补充。
  内容标签: 相爱相杀 复仇虐渣 成长 古代幻想 美强惨
  搜索关键字:主角:朝曦 ┃ 配角:玄度,重光,决云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是金乌,逐光而生
  立意:爱是坚定的选择,是永远的偏爱,是与她一同成长,是护她一路前行。
  第1章
  落日熔金,霞光绮丽,整个黑山谷沐浴在一片有些诡异的橙红光晕中。
  各家各户都有大大小小的乌鸦飞出来,朝着谷中一棵高大的枯树聚集。
  朝曦挎着篮子,低着头往家的方向走。
  一只小乌鸦朝她飞了过来,是她的好朋友小花。
  小花停在她肩膀上,语气欢快:“小曦,夕阳快到裂缝那儿了,我们一起去晒太阳吧!”
  朝曦看着她身上漆黑丰盈的羽毛,难掩自卑。
  她很秃,化作人形的时候其实也看得出来,她身上的羽衣比族乌的羽衣要稀疏许多。但化作原形更羞耻,她秃得背上都能看到肉。
  “不了,我要回家给我哥哥做饭呢,你快去吧,抢个好位置。”朝曦说。
  小花叹气:“大家都去呢,你为什么总是不肯去?晒太阳真的很舒服的。”
  朝曦知道,虽然每次她都因为自卑不去晒太阳,但每当太阳从东西两个裂缝照进谷中时,她都能感觉到身上暖洋洋的,如果能沐浴在阳光下,肯定更舒服了。
  “我羽毛还没长好,等我羽毛长好了,再跟你一块儿去,你快去吧,小心错过了。”朝曦催促她道。
  “好吧。”小花飞走了,飞进了乌鸦群中。
  朝曦抬头看着族乌聚集的地方,一道灿烂的夕阳从西边的山谷裂缝中照了进来,不偏不倚正照在聚集着全山谷乌鸦的那棵枯树上。
  夕阳是金色的,远远看去,好像一道金色的瀑布,从那狭长的裂缝中涌进来,将族乌的羽毛都打湿了,让族乌们个个都显得金光闪闪。
  颓败的枯树都因为停满了羽毛闪闪发光的乌鸦而显得生机勃勃i起来。
  好美!
  这样的景象只要是晴天i朝曦都能看到,但每次看到,都还是忍不住会被吸引和震撼。
  夕阳移动得很快,射进谷中的阳光没多久就从枯树的方位往南方移去。
  乌鸦们追着阳光纷纷从树上飞了起来,有的落在地上,有的在空中翻飞。不少精力充沛的小乌鸦在空中用翅膀互扇,追逐嬉闹,呀呀地鸣叫,一派热闹景象。
  直到夕阳完全消失在裂缝那头,谷中归于一片天地无光的昏暗后,乌鸦们才结束了这一场欢腾的聚会。
  天黑了,朝曦刚点起蜡烛,就听到哥哥重光将凿石工具放到墙角的声音,她开心地迎出去。
  一个身披羽衣的颀长少年站在门内透出来的灯光里,双眉似剑,长睫如羽,眉心一道红痕艳丽如血。
  “哥,你回来了!”朝曦像往常一样从水缸里打了水给他洗脸洗手。
  “嗯,今天有没有吃午饭?”重光问。
  “吃了,和小花她们一起在族长家吃的。”
  重光洗脸,朝曦用布巾拍打他羽衣上的石尘。
  她今年二百九十九岁了,化作人形还是女童形态,个子只到重光的腰,想拍打他肩上的石尘,还得踮起脚来。
  “别拍了,待会儿我自己来。”重光担心她被石尘呛着,伸手来拿她手中的布巾。
  “不,小曦喜欢帮哥哥拍石尘。”朝曦固执地绕到他背后。
  重光无奈,张开双臂配合她。
  拍完了石尘,兄妹俩进了屋。
  屋内陈设简单,一张木桌两张凳子,角落里有一个木架子,木架子上托着个用树枝与枯草筑成的鸟窝。墙上挂着朝曦用草编织成的小兜子小篮子,窗台上堆着一些或光滑或晶莹的石头,除此之外就再无其他了。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
  桌上除了蘑菇汤菜籽饼这些常吃的食物外,还有浆果和肉。重光坐下来,一边把他自己盘子里的肉夹到朝曦盘子里一边问:“决云今天来过了?”
  “嗯。哥哥你别夹给我,我够吃了,我想让你吃。”朝曦伸长了胳膊给他夹回去。
  “小曦正在长身体,要多吃一点。”重光给她夹回来。
  “哥哥每天要去采石场打磨石头也很辛苦啊,你再给我夹回来我就生气了!”朝曦拄着筷子鼓起肉嘟嘟的双颊,一双乌黑的眸子在烛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像是燃着两团火一般。
  重光温和一笑,道:“好。”
  兄妹俩开始吃晚餐,朝曦兴致勃勃地跟重光说起今天和小花小草她们一起去西边峭壁上摘山莓的事。
  “决云驮我上去的,山莓的藤条上可多刺了,小花的爪子都给扎破了,小草也被勾下了两片羽毛,疼得哇哇叫。我说我不怕疼,让我摘,我摘了半篮子呢,一点伤都没受,你看。”她显摆地朝重光展示自己完好无损的嫩白左手。
  重光夸赞道:“小曦真厉害!”说完尝一颗盘子里的山莓,点头:“好甜。”
  得了哥哥的肯定,朝曦愈发高兴了,叽叽喳喳事无钜细地向重光汇报今天自己都做了什么。
  重光耐心地听着,不时点评两句,不一会儿,晚餐就吃完了。
  朝曦看着哥哥面前空荡荡的盘子,忽然难过起来。
  她知道哥哥没有吃饱,因为她也才刚刚吃饱。哥哥比她大那么多,吃的食物却跟她差不多,必然是吃不饱的。
  她吃不饱没关系,反正她每天的活计不过是照料蘑菇田,偶尔和小花她们一起出去摘摘浆果刮刮苔藓。
  可是哥哥每天要去采石场从事那么重的劳作,族里的其它大乌鸦们也是一样。
  食物都是用打磨好的玄戒石和凤族交换来的,由族长统一分配。他们吃不饱,族里的其他乌也是一样。
  大家勤勤恳恳从天明劳作到天黑,却连填饱肚子都是一种奢望。每每想到这些,朝曦都觉得心情沮丧。
  重光将两人的盘子收到屋外的水缸边,清洗干净后又回到房里,关上房门,在凳子上坐下,对朝曦道:“小曦,来,哥哥检查羽毛。”
  朝曦踟蹰,试着跟重光商量:“哥,能不能不拔毛了?我想等羽毛长好了和小花小草她们一起去晒太阳。族乌们都很好,就算我是杂毛,他们也不会笑话我的。”
  重光伸手将她拉到身旁,问:“小曦,你知道,凤凰一族为何过段时间就要来山谷中找族乌们取血吗?”
  朝曦点点头。当然知道了,因为他们不是普通的乌鸦,他们是金乌的后代。
  传说他们的祖先一共有十只,一起挂在天上像太阳一样炙烤天地,以至于焦土万里生灵涂炭。
  后来后羿射下了九只金乌,剩下一只金乌和他的后代受到诅咒,世世代代不能再长时间地暴露在阳光之下,不然就会暴毙。时至今日,他们金乌一族只能蜗居在这牢笼一般的黑山谷中,像奴隶一样依附着凤凰一族生活。
  金乌之血乃是世间至宝,不仅能解寒冰之毒,还能解火毒,因为金乌的太阳真火凌驾于世间一切火焰之上,乃是天地间至纯至烈之火。金乌之血还可以用于炼药和炼器,据说能提升炼出宝物的概率。
  传说中纯净的金乌之血,一滴就能派大用场。但现在族乌们血液中的金乌之力已经非常稀薄,所以凤凰们才三天两头的过来取血。
  “哥哥坚持要给你拔毛,不是怕族乌们取笑你是杂毛。你不是杂毛,你的羽毛非常漂亮,在阳光下会像金子一样发光,就像我们的祖先一样。如果被凤族看到你的羽毛,他们一定会认为你有返祖现象,你的血,也比别的族乌们的血更管用。他们会把你带走,圈养,无止境地取血。哥哥是不希望你遭受这些。”重光语气平静地解释着。
  但朝曦却听出了这平静之下蕴含的悲伤。鸟类都看重自己的羽毛,为了保护她而不得不给她拔毛,哥哥心里也不好受。
  她很愧疚,低着头小声道:“对不起哥哥,我不该任性。”下一瞬她就化作一只羽毛稀疏的小乌鸦,飞进了重光怀中。
  重光用左手拢住她。
  朝曦不经意看到他伤痕累累的左手,吓得“呀”了一声,问:“哥哥,你的手怎么了?”方才在门外的时候光线不好,她没看清,吃饭的时候他左手一直垂在下面,直到现在她才发现他的左手受了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