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米酒的话,这一杯应该不会有多少酒精含量的,她知道自己酒量,喝这一杯也无妨的。
她刚要喝,余光柱却“哎”了一声,把她动作声声叫停:“方小姐,感情深一口闷呐,我干了,你可要给咱老余家个面子啊……”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来,拿酒杯在对方杯沿儿撞了三下。
方珩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繁文缛节,也就入乡随俗随他去了,男人撞了杯后,果然一仰脖子把那杯酒一饮而尽了。方珩也一样画葫芦,屏息一瞬,也饮了一杯。
杯子落下的时候,方珩注意到一桌的男人脸色都似有不同,他们看向她的目光里满是讶异,再看余光柱的时候,也是多有艳羡。
方珩隐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她也许忽略了什么。
见她一口气喝干了杯底,余光柱顿时笑起来,褶皱沟壑舒展开,一张老脸上竟隐隐有了春意:
“小方啊……”
方珩听到对方突然的改口,不禁微微皱眉。就听男人乐呵呵的和周围人介绍着:“小方哈以后就是我们老余家个人了。哈血槐花酒(血糯米和槐花酿的老糟酒,米酒,但酒精度数还挺高的)一喝啊,生是我们家个媳妇儿,死也要入我们老余家哈祖坟的……”
这句话一出,方珩愣了一秒,愣是没用余烬的翻译,就在这她听的半懂不懂的言语里,明白了余光柱究竟在说些什么。她脸色飞快的沉下去:
“您没告诉过我还有这规矩,这怎么能作数。”
但对方就打算堂而皇之的不要脸了。
余光柱嘻嘻笑着说,怎么不算数,不管怎样,你这入门酒都已经喝了。酒一喝,你也该改口了,你也该叫我一声爹的。既然都是我们老余家人了,之后就留下来,也不要在出村子了,正好你们城里人不是都兴度假的么,这里山好水好的也是个好地儿……
方珩气笑了,她没想到都什么年代了,这种事儿还能强买强卖她一个“爹”。她不由得心疼起方老头来,自己最近倒是好一段时间没有回去看看了。
“这规矩是今天特意为我准备的?”方珩经历了这样的事,脸上却依旧看不出急躁:“叔您可真是费心了。”
“哈哪能啊……”余光柱笑着摇摇头,“规矩哈就是规矩,老祖宗传下来的,哈哪能是我瞎编的不成?那不信你问问哈些乡里乡亲们……”
方珩拧了下眉,看了看周围的人,果然如余光柱说的,所有人都是一脸认同,甚至有人还说她:
“酒都喝了,这事儿还能你说不认就不认的么?”
“……”
方珩慢慢呼出口气来,她目光远远的看向窗外已经化成墨绿色暗花的群山。老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但是说实话,这里山清水秀,有被雾霾笼罩下的城市里久违的满眼绿意和胸襟和畅。但是,在这么美好的山水间,却尽是这样的烂泥地。
她本来是带着几多感念和莫名的敬畏之心,随小孩儿来到这片生养她的土地上的。但是,这所有的一些却将她心底那些念想彻底击碎,她甚至觉得,那个“白小姐”所行之事,那社会道德和法律意义上的“犯罪”,未必是一种伤害,而是一种拯救。
她不敢想象,如果余烬当初没有随着白苏离开这里,是否会像那个过早成熟,又过早凋零的女孩儿的魂灵?又是否会像那个满脸尘霜的女人一般,过早地成为名为“母亲”的生育机器?
人们只听到了枪响起的声音,只看到镰刀落下的铮鸣,却不知道烂泥塘里那些,已经发不出声音、被一点点拖向黑暗、只能绝望却徒劳挣扎的灵魂。
“我不认,你们还能逼我了。”方珩笑容敛去:“我不愿意,你们还要强留人了?”
这话一出,仅存的体面撕裂,蔽体的遮羞布被一拽而去,在场的所有人面容都在一瞬停凝。
这是方珩的试探得到的最坏结果。
是的,他们会逼迫她,他们会强留下她。
“小方啊,你这样哈我们也都不好办……规矩是哈老以前就有的,你也喝了哈酒,也没人掐着你脖子逼你哈,你还想赖什么帐呢,真是的……”
“这喝了哈家的酒,就得跟谁家姓,今天你是喝了我老余家的血槐花,哈乡里乡亲的大伙都看着呢,也都给我老余家人做主,自然不能由着你想怎样就怎样胡闹。要是你喝了别人家的酒,那我们肯定也要帮乡亲们讨这个理的……”
“跟了我们老余家人,还能给你委屈受么……我们斯文,长的也老实,本本分分怎么配不上你了,小姑娘别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你们城里人不都说么,得心里美……我们斯文就是心里美……”
心里美……
方珩有点想笑,这不是超市里一种水萝卜么。她领悟到了一件事儿,原来,用“老实”来形容一个人的时候,会是这样的结果:
老实,等于一米六几的个头,加一百五六十斤的体重,加胡子拉碴头发油腻,加饭桌上坐一起都有种若有似无的味道……
真实的“心里美”。
除了心里哪也不美。
方珩无意间看了眼小孩儿,却发现余烬安静的有些过分。她微微蹙眉,视线有些发直,像是想到了什么事一般。似乎那杯酒之后,她一直都没说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