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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互联网2010 > DAY181
  大家好,我是圳南。
  稍稍一看,这就写了半年,想想应该是写点什么的合适。想了想,换个角度随便瞎侃侃。
  书更新了174天,断更7天,75万字,343个章节。
  日均更新章节1.9......对不起咯,两更的要求都没有达到。
  平均每章2186字......对不起咯,纯正2k党。
  这是基本面,我们再看些无聊的数据面。
  针对已写的75万字,我做了个简单的词频统计,挑出了一些词汇,大家姑且一看。
  人物名中:
  路舟,5378
  叶轻尘,1029
  舟,707
  方强,553
  程旭元,347
  林欣和,334
  路勇,300
  温旭伟,297
  马华腾,261
  张晓龙,255
  宋文辉,253
  周红衣,241
  王强东,233
  雷布斯,224
  王芳,196
  共计24883字,占全书比例3.3%。按照千字4分计,一个读者读到这里需要为这些人名花费0.99元。
  可以看到,路家四人是都在,路舟、叶轻尘、路勇、王芳。
  梦谷三公司的四人出现颇多,方强、程旭元、温旭伟和宋文辉,分别是梦广、微讯、梦谷云的领头。
  其他公司,林欣和:送财大佬;马华腾:爸爸;张晓龙:微信;周红衣:梦广早期频繁争斗;雷布斯:打酱油的。
  其中,“路舟”占43.22%,平均每章出现15次,“叶轻尘”占12%,平均每章出现3次。
  老说我水感情戏的,请出来挨打。五千个“路舟”里,只有一千多个有机会和“叶轻尘”撒狗粮。
  ------
  组织or产品:
  梦谷,1217
  微讯,1021
  梦谷广告,866
  企鹅,637
  香蕉,551
  围脖,489
  梦谷云,431
  创梦,259
  陌聊,252
  辉腾,251
  阿里,217
  千度,194
  共计14933字,占全书比例1.9%。按照千字4分计,一个读者读到这里需要为这些东西花费0.6元。
  排前的毫无疑问,是主角的各个公司。梦谷bat基本是贯穿了整个故事。
  “企鹅”写得很多嘛,平均一章1.85次。瑟瑟发抖中。
  至于辉腾和陌聊,倒不那么让人意外。
  前者是一次收购行动中频繁提及,后者则是讨论陌聊股权波折的一系列事情。
  ------
  其他某些概念名词:
  数据,544
  手机,443,
  开发者,398
  互联网,397
  团队,348
  未来,323
  服务器,309
  技术,277
  融资,258
  推广,227
  流量,224
  数据时代,手机时代,互联网时代。嗯,我想这就是这书在写的时代。
  开发者,团队,服务器,技术,融资,推广,流量,则是与路舟各个公司一直相关的东西。
  至于未来一词,我想是在展望时常用到。
  ------
  其他:
  ......,957
  时间,485
  钱,443
  呵呵,221
  唐语彤,182
  职业骗吃骗喝。我觉得ok。
  ------
  当然,其他还有很多,拿出来聊也挺有意思,只是篇幅有限,这就不多说。大家也就当看个玩笑。
  我们再看别的数字。
  书2月上架时3000收藏,到现在是8700有余。
  日均新增收藏48个。上架前上过一次试水,7天日均新增收藏130。
  所以,感谢每个支持这本书的读者。你们的支持,让我能够享受每天0.37个上推荐的效果,累计上推8.56次。
  牛逼。
  咳咳,插诨打科就到这,我们来好好聊聊这里头有什么。
  此前闲来无事,我是曾浏览过yw的财务报表,2018年的几组数字也还粗略记得。平均月活2亿,平均月付费用户1000万。如果粗暴一点推论,那这收订比20:1应该是能当作个平均值。
  恰好这书也差不多这个数字,若按正态分布来看,那其实书也似乎没那么差?
  而稍回忆一下,其实书中也写了不少类似的情况。
  比如梦广的应用市场扶持政策,基于应用基础面给流量位,基于后续数据成长提高扶持流量,目的在于加速孵化应用的成长,当该应用能够稳定产生流量,开发者可以通过广告变现流量,梦广就能享有分成利润。
  比如微头条的展示,基于内容分类标签进行推送,基于后续数据成长提高推荐权重,目的在于找到更多对内容感兴趣的读者,当创作者内容能够吸引特定读者,创作者可以通过广告变现流量,微头条体系就能享受分成利润。
  再谈个香蕉运作中曾写到的故事。某些开发者通过刷量刷流水的方式,以作弊的方式提高应用下载量的自然排名。为什么香蕉需要打击这样的行为,因为香蕉本身也“贩卖”流量,守规矩的开发者是能够通过购买流量的方式来加速应用的增长。
  我们换个语境。
  站,编辑根据经验判断给试水推,基于数据和内容本身提供持续的后续推荐,目的在于找到更多对内容感兴趣的读者,当作者创造的内容能够吸引固定读者,作者就可以按照读者每章付费来变现,站就能享有分成利润。
  再比如,某作者得知某宝的流量套餐,寄希望于通过刷票刷点击的方式,提高在某些榜单中的自然排名。站理应是要打击这样的行为,因为自身“贩卖”红包可以分一半,守规矩的作者是能够通过红包来增加曝光。
  类似的情景在这个互联网市场中并不鲜见。
  清楚自己的水平,理解内里的类似机制,恰好还有一批读者支持,我想这是我能淡然处之的原因。
  而我以我所见,讲我认为对的道理。若恰好你又有所得,在读书消遣中能抓到一点别的趣味,那便是最好的结果。
  当然,心态也好,看问题的角度如何也好,我想自己如果就商业写作而言,距其他成熟作者肯定是差之甚远。
  所以嘛,自己总得摸爬两步,慢慢改变自己的写作思维。(毕竟写个书还无聊到统计词频,以此来说明书是什么书,这种沙雕作者起点应该不多。理应是脑子缺个筋的人。)
  哈哈。闲聊就到这,大家且慢慢期待后文。
  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