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咸嗓门儿亮,眼睛也尖不说,脸上笑起来虽然看起来有点憨,但却很让人感到亲和。
余甜女孩儿笑起来腼腆,虽然不够漂亮,但嘴一抿脸上两个酒窝挺可爱的,也叫人觉得亲切。
他俩配合起来,说话做事又不紧不慢的,有遇见那种难缠的,总喜欢让他们多添些的客人,也都柔声细语的,嘴也甜,话也实在,总能让他们再不吃亏的情况下让客人觉得满意。
余冬槿看的连连点头,踮脚凑到遥云耳边,夸他真会选人。
当初在人市里,咸甜二人是遥云定下的,余冬槿都没怎么看,就光负责付钱了。
这时也轮到他们俩了,余冬槿拉着遥云上前,开口:“掌柜的,给我拿两碗凉面。”
余咸余甜眼睛都亮,且遥云站在人群里又鹤立鸡群的,他俩早就发现两位东家了,此时笑着打过招呼,便给东家下了面,动作麻利不说,给他俩添得配菜都比别人要多的多。
余冬槿乐滋滋的跟在遥云身后,遥云端着满当当的面碗,两人坐到对面米酒店外的两个空位上,要了一碗米酒店老板放到井里凉过的淡米酒,吃面喝酒,感觉舒服得很。
下午,看天气挺好也不会下雨,遥云抱着无病,余冬槿推着小车车,两人预备去牙行雇两个伙计,也带孩子出门玩玩,让彩芽歇歇。
第104章
小无病很喜欢出门,他一来到户外,坐在遥云怀里,忍不住的就开始手舞足蹈,活泼的不行,引得街上人纷纷侧目。
现在天气热,彩芽给他做了个一个边沿很大的草帽,里面有适合夏日,用透气丝滑的丝缎做的内衬,让小家伙的脑袋不会磨到。
他身上穿的则是一个很花的肚兜,大红的布料,上头绣着橘猫扑蝴蝶的花纹,下头的小裤裤则是宝蓝色的,也用彩线绣着花边,这自然也是彩芽做的,她就爱这种花里胡哨的颜色,就是彩芽目前的刺绣手艺不算太好,所以给做的刺绣不算特别精美,但已经足够让小无病显得人靓娃美,在大街上十分闪闪发光了。
不怪别人爱往他身上看,主要是这样白生生又穿的喜庆的小孩真的不多。
余冬槿笑着,给他掌了掌有点挡眼睛的遮阳帽,然后在摊子上花两文钱买了个小风车给他玩儿。
遥云一手抱娃,一手给扶帽子,听着怀里娃娃噗噗噗的吹风车,垂眼看见余冬槿脸上的温暖神情,感觉挺好。
两人一路慢慢悠悠的走,带着孩子到了牙行,正准备进去,就瞧见了一个熟人。
是当初他们去满香楼吃饭,遇见的那个伙计,他换了一身带着细致补丁的短打,垂头耷脑的,正从那头小巷里出来,像是也要来牙行的。
余冬槿回想了下,记起这人好像姓陈名谦,他应当没有记错。
余冬槿与遥云对视一眼,这儿来来往往的人不少,余冬槿走过几步,来到了角落里,将之叫住了,“陈谦小兄弟,好久不见。”
陈谦本来愁眉苦脸的低着头,一听声音就换了脸色,脸色顿时变得平和又亲切,抬眼看见是余冬槿与遥云,他还带上了笑,拱手,“余老板、遥老板,两位好。”看见遥云怀里好奇看自己的奶娃娃,陈谦还笑了笑,捏着鼻子给小无病做了个鬼脸,逗得小孩咧嘴直笑。
余冬槿见状,觉得这人挺有趣,他也挺诧异,“你知道我们。”
陈谦笑道:“小的怎会不知?两位老板的名气可大着呢,且之前您两位去满香楼吃饭,不还是我接待的么?”
余冬槿:“你记性倒是好。”他还真挺惊讶的,不过他对这个伙计的印象也很深刻,他问:“这时候,你怎么在这儿呢?今日没有上工么?”
说起这个,陈谦脸上不由露出苦色,“不瞒两位老板,小的已经被满香楼给请辞了。”
余冬槿瞪眼:“啊?”
陈谦叹了口气,道:“满香楼已经不行了,被寻味楼给打垮啦,主厨都跑了,王大少爷整日焦头烂额的,掌柜的看没有客人,店里入不敷出,为了开源节流,便将我与另一个新来不久的伙计给辞了。”
房禾跑了?这事儿他倒是没有听说。
不过陈谦为什么在这儿,余冬槿其实已经有所猜测,闻言点点头,但还是很不理解,“为什么把你辞了呢?我觉得你挺好的啊,比店里其他伙计都要机灵,长得又讨喜。”
他这话说的是没错的,这活计虽长得没有像刘阳那般脸盘儿圆润,但也是一张娃娃脸,人又机灵,一双笑眼多招客人啊,怎得是他被辞了呢?
陈谦苦笑,将其中缘由说给他们听:“也没什么旁的原因,我们两个新人不似以前那些老人,是后来满香楼生意好了,店里忙不过来时,掌柜的在牙行里简单雇的,没有关系。之前在酒楼里,也就负责打扫茶桌这样的工作,那日之所以能接待几位贵客,也是因为刘家少爷忽然到访,店里接待小二没有及时反映过来的缘故。”
他说的不算清楚,但余冬槿与遥云也听明白了,原来是没有后台,所以才这般轻易就给辞了。
想必现在留在满香楼吃工钱的那些小二伙计,都是楼里掌柜或者什么人的亲戚,这年头向来如此,肥水不流外人田。
余冬槿看他这般的发愁,问:“你今天是来找新工作的?”
陈谦点点头,“是啊,总不能闲着,家里还要吃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