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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许久,才见苏格勒竖起大拇指:“将军高见,果然非我等俗人可比拟。”
  狄霄微微颔首,算是应了他的恭维。
  等将那近万人的吃食解决完,这一天也差不多过完了。
  做饭的人们累了整日,可算能彻底坐下,他们也没另外做吃的,看看锅里剩余的汤底,洒了一把面粉进去,做两锅面糊就算裹腹了。
  是夜,火堆圈起的范围扩大了数倍,巡逻的人手也添了无数,其中多半都是苏格勒找的人。
  他习惯唤狄霄将军,旁人听了总是侧目,他只好问问其余人怎么喊的,跟着改口唤首领。
  “首领若是信得过我,往后的巡逻就交给我吧。”
  听他这话,狄霄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都叫你们来了,你还揪着信不信得过?”
  “哈哈!”苏格勒大笑。
  这一日的变化实在太大,到了睡觉的时候,便是劳累一日,还是因为这些变化扰得睡不着。
  不仅是族人们,连明窈都是。
  明窈时不时碰碰狄霄,偏她又说不出什么,仿佛只是因为她自己睡不下,也不许狄霄睡。
  狄霄忍了她三四回,终于在她又一次伸手时,将她两只手都按在胳膊下,轻呵一声:“睡觉!”
  “我睡不……”明窈唇角忽然一热,惊得地瞬间瞪大了眼睛。
  “你干甚——”唇角又是一热。
  只要明窈开口,狄霄就凑过去亲亲她,一来一回,终于叫明窈紧紧闭上嘴,连眼睛都羞得睁不开了。
  更是再没心思想那些有的没的,迷迷糊糊间,意识陷入混沌。
  ……
  原本只有二百来人的队伍,一下子扩大了五十倍。
  族人们先前准备的食物完全不够看了,便是把剩余的银两都换成面粮,恐也不足供给所有人两天。
  此等难题自然是交给狄霄等人去解决,其余人只需要考虑如何在最短时间适应对方,并融合在一起。
  贸然并入其他部族,这叫做惯了奴隶的人们百般不适,他们对拔都儿部的人带着天然的戒备,却耐不住对方无处不在的关心。
  “娃娃你过来,我这里还有半个羊肉包,你先吃些垫垫肚子。”
  “姑娘我看看你腿上的伤?阿嬷这有巫医给的药,能止疼的,剩的不多了,你先将就着用……”
  “妹子你多大了?我瞧着我俩年纪差不多,我跟你讲噢,咱们拔都儿部可好了,你别看有点穷,但其实也不差……”
  他们最怕被人看轻,又或者被人以异样的目光对待,然而几天过去,那些穿着整齐的人待他们就像熟识的老友似的。
  不仅吃食上与他们一样,就连自己的衣服也愿意分给他们。
  他们这才真切感知到——
  他们已不再被当做奴隶了。
  认知一旦清晰,他们心底的壁垒也很快被瓦解,渐渐的,他们不再被动享受族人的亲近,也开始给了回应。
  一个四五十岁的妇人率先伸出试探的触角:“我能帮忙做些什么吗?我之前是给可汗帐里做饭的。”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妹子你来教教我,怎么才能把羊肉炖的又软又烂啊?”
  热情的回应叫她再无担忧,虽声音含怯,举止上却寻回了自我。
  新来的族人们以为这是大家天生善良,殊不知,拔都儿部原本的族人自然也不是莫名与人亲近的。
  无非是被明窈挨个提点过,明窈的理由倒也简单——
  “大家以后是要一直生活在一起的,阿姑阿嬷们瞧,他们被人奴役了这么久,都不会与人相处了,好阿姑好阿嬷,你们帮帮他们。”
  “阿姑你看那些孩子,瘦巴巴的全是骨头,我看着都心疼。”
  人们实在抵不住明窈持之以恒的洗脑,看见那些受苦的人,忍不住心生怜悯,也就愿意多几分照顾。
  族人们缓慢地熟悉起来,剩下的,便是长久的生存难题了。
  衣食住行,除了住不用担忧,其余都很艰难。
  眼下天气渐冷,人们靠抱团取暖尚能坚持着,但等天再冷些,恐就不是单纯人能抵抗的了。
  还有吃食上,正如狄霄所料,他们准备的那些面粮坚持了不过三四天,就全部被消耗殆尽。
  牛羊并非一次性消耗品,偶尔救急还行,要是全宰杀了,别说族人们不同意,就是狄霄也是不允的。
  实在无法,他们只能派出四五十人,带着族里所有银两,专程又去大越边城走了一趟。
  这一趟只买了粗面,上百辆车的面粉,便是万人吃,也能撑上一些时日。
  有了粗面做保障,再添上路上遇到的猎物,人们的吃食勉强能维持日常,只没有之前那样滋润了。
  偶有人有怨言,却不等抱怨,先受了新来族人恩惠。
  这还是因为板车不够用,除了实在走不动的老人,妇孺和孩子们只能轮着搭车,有那没轮上的孩子哭闹着不肯往前,阿爹正要生气,侧面却冲来了人。
  “我帮忙背着。”来的是个肩膀受了点伤的新族人,他直接把孩子背到背上,颠了颠,“小勇士快别闹了,我背你可好?”
  “哎呦可真是!”阿爹忍不住骂孩子混账,然后就是止不住的感谢。
  一万人宛若蝗虫过境,所过之处,所有凑上来的兽类无一幸免。
  两人高的野猪进了人们的肚子,獠牙被收到板车上;硕大的棕熊成了砧板上的肉,从熊掌到皮毛,全是能叫得上价的珍品;由十几只马鹿组成的鹿群,被人团团围住,全卸了鹿角才被放生。
  至于那些野兔野鸭野狼,能吃则吃,能用则用,绝不浪费一点。
  到后来,人们尝到了甜头,甚至想主动出击。
  幸好狄霄和苏格勒理智尚在,再三明令禁止,狩猎需适量,绝不可因一己之私,破坏了整个草原的生态。
  不知不觉中,庞大的队伍走到河流尽头,今冬第一场雪也来了。
  自入了冬,队伍的速度就慢了下来,存了许久的皮毛派上了大用场,粗野地裹在身上,除了美观度欠佳,实用性却是极好的。
  虽说这些皮毛要是卖出去,肯定能大赚一笔。
  但人都没了,要钱又有什么用。
  在这一方面,几个能主事的人持相同立场,毫不吝啬地将皮毛下发过去,还有在拔都儿部准备下的那些棉花,缝成厚实的棉被,夜里搭在身上御寒。
  一路虽艰难,但路都是人走出来的。
  冬去春来,百花盛开。
  浩荡的迁徙大军到了大瑜边外。
  听从明窈的建议,他们到城里请了一队镖师,用皮毛做抵押,请他们带路,引他们去往西南草原。
  来了大瑜,众人才发现,原来大越话和大瑜话也有差别。
  正当人们因语言不通而为难时,还好明窈站了出来,她充当了翻译的绝色,好歹能与镖师正常交流了。
  只涉及到他们来历的时候,皆被她含糊了过去。
  七月中,历时八个月,众人终于抵达大瑜西部草原。
  遥远的南面可以看到影影绰绰的山脉,或高或低,最高的山峰耸入云霄,飞鹤从云雾间穿梭而行。
  仰头望着,依稀能看见山顶的积雪,雪间青松屹然伫立,偶有秃鹫雄鹰落在松枝上,带着松枝不住颤动,同时威吓了展翅飞来的鸟儿。
  此处久无人烟,动物们便是唯一的主宰。
  即便与山脉相隔甚远,仍能感觉到人类的渺小。
  人们望着这堪称神迹的景象,不约而同地屏住了呼吸。
  过了不知多久,在第一个人跪地祈祷后,其余人也陆陆续续跪拜下去,这些人来历不同,信仰亦不同。
  但所有草原的子民都信奉着草原之神。
  这边的原野与之前并无什么不同,入目所见,皆是大片绿原,为人们所熟悉的野鹿在溪边啜饮,却不知后面早有狼群虎视眈眈。
  草原之神保佑,保佑他们皆有新生。
  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大迁徙结束的前两天,族人们没有进行任何安家行动。
  人们不约而同地仰躺在草地上,板车被丢弃在一边,牛羊马也被放开肆意觅食,享受着远行后彻底放松的时光。
  便是明窈都赖在地上不肯动弹,夜里嫌地上凉,就把狄霄拽过来,整个人都蜷缩在他怀里,鼻翼间全是青草的潮香,还有男人身上独有的宛若太阳般的气息。
  就这样摆了两天,人们从长途奔袭后的疲乏中缓过来,望着那一望无际的原野,胸口无限徜徉。
  他们在大越边外的草原上生活了十年、二十年乃至几十年,世世代代生存的家园,在他们眼中是自带滤镜的。
  但再怎么有失偏颇,也无法说出此地不如原来的话。
  这片土地上因少人类足迹,百年来还维持着最原始、最天然的生态,青草久无人打理,有些地方已有半人高,再往南走一走,一条四五丈宽的河道滚着水花,一路延伸入深山。
  河道两侧常有动物饮水,因没有受过人类侵扰的缘故,对于难得一见的人类,全无惧怕避让,哪怕脚步声到了跟前,仍不能叫它们动弹分毫,该吃草就吃草,该喝水就喝水,一派怡然。
  还有那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灰色野兔,带着一家数口蹦到人群中,耸动着小鼻子在人们的靴上嗅闻,被人提溜起耳朵,前爪才蹬了两下,便温顺地自然垂下。
  狄宇伸手去戳它的肚子,却被野兔四爪抱住,软乎乎的爪垫蹭在指肚上,爪尖的一点粗粒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看着这无比亲人的野兔,狄宇顿生不忍。
  然半个时辰后,他就地架起柴堆,脚底下踩着一根细绳,细绳的另一端绑在灰兔子的后爪上,任它怎么蹦跶,都逃不出牵制。
  明窈一脸难言:“不是说都不忍吃它了吗?”
  狄宇低头摆弄着柴火,指了指肚子:“饿了。”
  “……”很好,有理有据,叫人难以反驳。
  明窈不再多说,贡献出最后一点调味料,等兔子烤熟了,先分了一整只兔腿,带回去和狄霄一起当晚膳。
  是夜,草原上燃起旺盛篝火。
  篝火堆外层层叠叠围坐了几十圈人,全部族人都在这里了。